珠海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政策將迎來重大調整,外來工積分入戶不再受指標限制。記者從《珠海市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新《辦法》)中了解到,今後珠海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擬實行分值“準入制”,今年只要達到基準分值150分均可申請入戶,且申請時間由原規定的每年3至5月集中受理調整為正常工作日常態化辦理。但是每年的基準分值擬實行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本市人口總量、結構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相適應。該《辦法》將在下月2日舉行聽證會。
分值“準入制”實現積分入戶公平
“第一年申請的時候只要80分就夠了,但後來因為指標數較少沒排上名。前年的申請分值雖然高了不少,但指標數比較多,所以我就順利入了戶。”黃先生從貴陽來到珠海工作至今6年多,在2012年通過積分入戶,終於成了真正的“珠海人”。
像黃先生一樣,自《珠海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實施辦法》在2010年實施以來,目前已有6019名異地務工人員成功在珠海落戶,但原辦法在辦理方式、指標分值等方面仍有改善空間,新《辦法》對此進行了相關調整。
按照原辦法,珠海每年的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標和基準分值都不一樣。例如,2012年入戶指標為2800名,基準分值為119分,而去年入戶指標數為1800名,基準分值則提高到122分,然後再根據積分排名情況確定入戶人員。
“有時候指標多分值低,而有時候是指標少分值高,這樣對不同時間申請積分入戶的異地務工人員不太公平,也缺乏科學性。”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科科長李邦耀介紹,新《辦法》擬實行分值“準入制”,規定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的基準分值為150分,“凡滿足入戶基本條件並達到基準分值的,均可申請入戶,不受入戶指標的限制。”
根據新《辦法》,凡是處於法定勞動年齡內,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就業滿1年以上,並辦理就業登記,且在申請積分制入戶期間在本市處於就業狀態,且已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或《暫住證》的異地務工人員都被列入適用對象。但如果申請積分制入戶之日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應在本市累計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0年。
外來工在工作日均可辦理入戶手續
“排隊的人很多,每年也就那麼兩三個月能辦申請,大家都湊著一起上了,每天都是高峰期。萬一要是碰上出差什麼的就只能等明年再弄了。”和不少申請積分入戶的異地務工人員一樣,在珠海一家裝修設計公司擔任設計師的范先生不僅對原先限定的申請時間頗有微詞,申請手續的繁雜也讓他很是頭疼。
原政策規定,異地務工人員申請積分入戶的時間集中在每年的3月至5月,由於辦理時間受限,受理人員的業務量也出現井噴狀態,辦理人員的時間也難以協調。為了方便異地務工人員辦事,新《辦法》擬將集中受理調整為常態化辦理。
“只要是在正常工作日,異地務工人員就可依照程式申請辦理入戶手續,經辦機構也將常年受理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入戶申請。”
另外,按照原來的政策,由經辦機構受理積分入戶申請和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復審,這一做法導致審核環節較多,申請人等待時間也較長。辦法調整後,市、區經辦機構均可分別受理入戶申請,直接辦理審核和入戶手續,減少了辦事環節,加快積分入戶的辦理速度。
“經辦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後,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李邦耀表示,正常情況下一般20個工作日即可完成入戶審核,情況特殊的審核時間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看點
◎基準分值將動態調整
據了解,目前珠海納入就業登記範圍的外來務工人員將近53萬人,出於解決子女教育問題、享受社會福利、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等方面的考慮,珠海戶口對於異地務工人員來説儼然是“香餑餑”。取消入戶指標限制之後,將如何平衡城市承載能力和異地務工人員的入戶需求?是否會造成外來務工人員的大量入戶?
“根據往年的一些數據綜合評估,我們今年將基準分值提高到150分這樣一個比較符合珠海實際情況的分值。而為了要控制入戶總量,珠海也將建立積分入戶分值調整機制。”李邦耀表示,新《辦法》擬建立積分制入戶基準分值(下浮幅度)和積分指標項目(分值)調整機制,根據本市人口總量、結構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適時進行調整,確保高素質人員引得進、人口總量控得住。
◎西部地區入戶基準分值下降20分
原《辦法》實施以來,每年珠海東西部均採用統一的一個積分入戶基準分值。而新《辦法》中提出入戶基準分值向西部地區傾斜,落戶鬥門區、金灣區、高欄港經濟區的異地務工人員,入戶基準分值下浮20分,以此鼓勵異地務工人員落戶西部地區。
“往年的話人口都是集中落戶到市區,這樣一來不論是市區的學位還是住房方面都會比較緊張。”李邦耀説,統一一個基準分值無法體現出東西部地區的差異性,也不利於引導人口在區域空間上的合理分佈。他表示,目前珠海城區的承載能力已經趨於飽和,而西部地區發展較快,人口相對較少,入戶基準分值相比主城區低一些,有利於減輕異地務工人員集中落戶到市區的壓力。
◎增設納稅和帶動就業指標項目
為鼓勵在珠海創業的異地務工人員依法納稅,《辦法》擬增迦納稅和帶動就業積分指標納稅,對在本市依法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申請人)納稅和帶動就業的,以及在本市依法登記註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申請人),其所在企業納稅和帶動就業的,按照最高不超過30分(其中納稅積分不超過20分,帶動就業積分不超過10分)的分值給予計分。
◎取消身體狀況、計劃生育、守法情況3項加分指標
新辦法取消了身體狀況、計劃生育、守法情況等3項指標的分值。“因身體健康、未違反戶籍地和現住地計劃生育法規及收養政策、無嚴重犯罪記錄是入戶必備條件,且每個人的積分分值相同,相當於是‘送分’項目,因此予以取消。另外取消初中學歷積分分值,因初中是義務教育。”
◎志願服務、見義勇為、繳納社保等分值提高
新辦法提高了部分指標的分值。一是將獲得本省其他地級以上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分分值由原10分調整為20分,主要是縮小本市與市外表彰榮譽得分之間的差距,確保公平。二是將義工、志願服務的總分值由最高13分調整為15分,“見義勇為”榮譽證書的分值由10分提高至20分,以進一步鼓勵參加義工、志願服務和見義勇為。三是將社會保險繳費總分值由70分提高至80分,居住情況總分值由10分提高至20分,以鼓勵異地務工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和及時辦理居住證。
◎調低獻血、捐贈等指標分值
按照新辦法,參加獻血項目總分值由原20分調至10分,慈善捐贈總分值也由15分調低至5分,降低慈善捐贈的功利化色彩,另外辦理就業登記的總分值由45分調至40分,同時相應調整了計分辦法。
南方日報記者 林群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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