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日舉辦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以下簡稱《控煙條例》)執法師資培訓班上獲悉,深圳市控煙辦和市衛計委已經制定了控煙執法工作指南,對7個部門在具體執法過程中處罰標準、如何開罰單、執法檢查的內容等執法標準進行了統一。據介紹,當執法人員開出罰單而違規的個人或者場所拒不繳款時,將會被提交到法院強制執行。
市人大相關負責人還表示,為了推進控煙工作的順利開展,將在即將召開的深圳“兩會”上嚴格控煙,創建無煙“兩會”。
“兩會”場所不能提供煙具
昨日,由深圳市慢病防治中心舉辦的執法師資培訓班順利開課,來自7個控煙成員單位80多名執法人員首先進行了培訓。
去年12月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幹部不得在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吸煙,在打造無煙黨政機關的同時,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活動中也嚴格實行“無煙化”。市衛計委疾控處相關負責人表示,2011年,深圳已經啟動政府機關單位的控煙工作,雖然機關單位是深圳四大公共場所控煙工作的一個難點,但是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控煙將有利於深圳機關單位控煙工作的順利推進,市民也會減少二手煙吸入。
昨日與會的深圳市人大相關負責人還透露,為了推進控煙工作的順利開展,將在即將召開的深圳“兩會”上嚴格控煙,創建無煙“兩會”。據悉,市衛計委將負責“兩會”場所無煙環境的創建,要求在“兩會”場所不能提供煙具,並設置控煙宣傳展板和控煙標識。
吸煙不聽勸將累加處罰
即將實施的《控煙條例》規定建立衛生等7個部門聯合執法模式,以加大執法力度,共管一支煙。
然而,執法和工作模式各不一樣的7個部門又該如何去具體執法,管好一支煙呢?昨日,由市控煙辦和市衛計委已經制定的《控煙執法工作指南》(徵求意見稿)成為各部門執法人員重要的培訓內容。市衛生監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各執法部門在工作中存在處罰標準不一樣的情況,該《工作指南》除了統一了對個人和公共場所的處罰標準外,更對執法標準、執法流程、執法文書書寫、執法檢查的內容等具體操作程式進行了統一。
根據新的條例,對個人的處罰中,在禁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勸阻的,將被處以50元罰款並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罰款;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以500元罰款。這些處罰究竟該如何去執行呢?市衛監局該負責人表示,根據執法流程,處罰以由執法人員當場發現為準,並當場取證,進行現場筆錄、開具罰單。“如果罰款50元還拒不改正就罰款200元,如果罰款200元還不接受則處罰500元,最後還不接受罰款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負責人説,對公共場所的執法流程也同樣如此。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