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協調研報告直指農村環境污染 《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將修訂
本報訊(記者王鶴 通訊員余家明、沈暉)昨日,省政協十一屆第三次常委會議在廣州召開,圍繞“農村環境污染治理”議題進行專題議政。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朱明國主持會議。副省長林少春到會聽取意見建議。省政協副主席梁偉發、王珣章、姚志彬、溫思美、唐豪、劉日知,黨組成員覃衛東和常委163人出席了會議。在粵全國政協委員、各市政協領導和省政協機關領導、省直有關單位負責人等列席了會議。
昨天,省政協十一屆第三次常委會議在廣州召開,圍繞“農村環境污染治理”議題進行專題議政。省政協調研報告指出,農村環境面臨生産污染、生活污染和工業污染三大污染困擾,農村環境污染導致珠三角多地蔬菜重金屬超標率達10%-20%。
此外,全省農村日常工業污水295萬噸,但其中72萬噸,即約1/4的污水,不經任何處理,直接排放,嚴重污染環境。
化肥用量遠超發達國家限值
調研組發現,農藥化肥超量使用危機農産品安全而且污染環境。一公頃農田使用的化肥強度高達852.4公斤,是發達國家警戒線的3.8倍,農藥使用量是40.27公斤/公頃,是發達國家限值的5.75倍。其結果是,超量的化肥、農藥流失到環境中,造成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空氣污染。大量農膜、農資包裝物廢棄于田間地頭,改變了土壤的理化性狀。
廣東農村特別是欠發達地區工業分散,一些地方雖然有工業園區規劃但建設相對滯後,導致部分企業未能入園管理,“村村點火,處處冒煙”現象依然存在;當前廣東農村工業垃圾和廢水主要來自於化工、皮革等重污染行業,由於監督還不到位,偷排現象時有發生。
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我省受工業“三廢”和礦山污染造成減産的農田面積達77.6萬畝,其中有1.15萬畝因嚴重污染遭廢棄或改變用途。土壤污染導致珠三角多地蔬菜重金屬超標率達10%-20%。土壤污染導致的農産品品質安全問題日益嚴重,亟待解決。
制度尷尬
農村環境保護聯席會議
成立2年僅開過一次會
調研報告指出,我國目前沒有專門針對農村環境保護方面的相關法律條款,對農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處理的立法還是空白。廣東雖然建立了農村環境保護聯席會議制度,但2011年成立至今,只開過一次會議,還沒有把該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只有7個市建立了農村環境保護協調機制,絕大多數鄉鎮還沒有設置環保機構、監測網路,執法隊伍缺失。
條例修訂
修訂《廣東環境保護條例》
年底完成水源保護區劃定
省環保廳廳長李清表示,省裏將修訂《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抓緊制定《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與處理條例》(草案)等,實行分類指導、分區控制,實施差異化的環境管理政策。此外,廣東將加快劃定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2013年底前完成鄉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工作;對沒有按期完成保護區劃定工作的地市,嚴格實施“區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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