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差動了歪心思,將魔爪伸向鄉親們的土地增減掛鉤資金,屢屢得手後心有不安,連夜潛逃至外地當起了工廠保安。7月16日,經泗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貪污罪判處雲平有期徒刑11年3個月,沒收財産3萬元。
2011年初,泗陽縣臨河鎮開展土地增減掛鉤工作,該鎮雲渡村涉及拆遷戶20余戶,工程量較大,工作開展頗不順利,時任雲渡村的支部書記雲平每天起早貪黑,著急上火。想到自己忙前忙後,卻沒撈到什麼好處,不免心有不甘,於是心生貪念,在老百姓的拆遷補償款上做起了文章。雲平通過賄賂時任該鎮國土所所長劉誠(另案處理),打通了自己的貪腐之路。雲平作為村支部書記,負責農戶搬遷和申報資金工作,劉誠作為國土所所長,負責監督工作進度和資金審核工作,二人由“監督關係”轉為“合作關係”。此後,雲平聽從劉誠建議,採取虛報人頭數的方式多報銷了補償款95萬元,雲平將其中的49萬元分多次塞給了劉誠,雙方心照不宣。
2012年8月,劉誠因貪污罪被泗陽縣檢察院立案偵查,雲平做賊心虛,連夜逃離泗陽,到蘇州辦了張假身份證,化名“陳東”當起了工廠保安。2013年5月,泗陽縣公安局通過網上追逃等技術手段將其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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