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地稅局負責人首次回應“二手房個稅”問題
廣州市出臺“國五條”實施細則的落地政策後,因有關“按所得徵20%個稅”的具體操作仍未明晰,依然成為社會輿論焦點。昨日,廣州市地稅局負責人首次回應表示具體規定還正在研究,出臺時間仍未知。其強調一直並行兩種納稅方式,通過房管部門以及契稅徵收系統可查到房産原值的按所得徵20%,查不到的還是按收入徵1%。據了解,按照目前規定,5種房源均有房屋原值認定規定。
針對“國五條”實施細則的廣州落地政策提出,“由市地稅局牽頭,市國土房管局配合,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於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規定。加強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加大對房地産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力度。”
廣州市地稅局局長揭曄表示,會按照省、市的要求再作具體規定,但規定何時出臺目前沒有時間表。廣州地稅部門跟房管部門有共用系統,另外還可以通過契稅徵管系統核實房屋原值。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按照轉讓所得20%徵個稅(即據實徵收方式),若通過兩種途徑都無法核實房屋原值的,還是會採用核定徵稅方式(即轉讓價格的1%徵個稅)。
有説法指,在沒有購房發票的前提下,地稅部門要掌握房産原值有難度。不過揭曄予以否認,“沒有難度,我們一直都這麼執行,沒有收到反映説不行。”揭曄説,實行據實徵收沒有難度,廣州一直如此執行。他表示,這麼多年來採用據實徵收方式的“有一定比例”,但具體比例並沒有掌握。對於房改房的原值核定也一直有規定。
有分析認為,目前稅務部門徵管系統並沒有針對每戶房産的資訊都進行建檔,雖然契稅系統擁有每戶房産資訊,但廣州的契稅徵管職能從2011年才從財政部門轉到地稅部門,契稅資訊完整性需打問號。不過目前房管部門基本掌握了近年房産交易登記數據(2006年起廣州進行網簽),只要稅務部門與房管部門充分協調合作,要核實房屋原值並不困難。
據記者了解,對於據實徵收,佛山的做法是,納稅前納稅人須先到房管部門調檔,若實在無法查到發票,由房管部門開具“無發票”證明,稅局將核定徵收。
3月廣州一手樓成交量破萬套
本報訊 (記者賴偉行)備受關注的廣州國五條細則昨夜踩線公佈,從月初“新國五條”出臺到月末各地細則相繼落地,處在政策窗口期的3月,一手樓市成交也在忐忑中開始復蘇。據網易房産數據中心統計,3月份廣州十區二縣級市一手住宅共網簽10931 套單位,環比2月成交量5865套暴漲86.4%。
樓價方面,3月份全市十區二縣級市均價首破1.4萬元/平方米關口,達到14683元/平方米,環比上漲約6.7%,同比上漲約26%。
從成交數據來看,3月兩地成交量上升明顯,增城成交2200套,環比大漲51.2%;從化成交653套單位,環比更是暴漲130.7%。儘管受到政策出臺影響,但3月份各區成交量都在提升,唯獨此前表現強勢的南沙出現成交、樓價雙雙下跌狀況。據統計,南沙3月僅成交844套單位,對比2月的882套有輕微下跌,但樓價創下約9.3%的較大跌幅,回落至11024元/平方米。
補繳社保購房昨起不能遞件過戶
本報訊 (記者賴偉行)廣州“國五條”細則前晚正式公佈,其中的限購政策在昨日開始率先落地。本報記者昨日採訪了解到,即使之前已經進行了網簽,但從昨日起,非廣州戶籍的買家補繳稅單或者社保的,不能遞件過戶。
而記者綜合房地産交易登記部門、按揭公司和仲介公司反饋的資訊顯示,截至目前,廣州在賣房所得的個稅徵收方面,仍按既有規定執行,即按1%徵收個稅。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暫時沒有接到通知,需要調整全市的公積金二套房貸首付成數和貸款利率。
記者昨日先後來到廣州市房地産交易登記中心和海珠區房地産交易登記所看到,現場前來辦理二手房交易遞件的市民已經銳減,也沒有看到排長龍的情況。交易登記部門諮詢窗口的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表示,即使此前已經進行了網簽,但是補繳社保或者稅單購房昨起不能遞件過戶,而賣房所得仍然按照1%的比例核定徵收個稅。
又訊 (記者賴偉行)記者昨日了解到,據最新下發到廣州市房地産交易登記中心窗口的通知表明,目前廣州市調控細則中限購政策的實施時間點,不管是一手房還是二手房都是按網簽時間為準。不過賣房所得個稅按20%徵收的界定時間,還要待下一步相關操作細則進行確定。(記者何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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