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長達兩年漫長談判,歐盟通過最終版電信法,將從2017年6月15日起取消歐盟28個成員國之間的手機漫遊費。
根據協議,屆時在歐盟成員國之間旅遊的手機用戶只需支付與本國同樣的話費,而無需支付額外的漫遊費。
協議同時規定,在所謂“合理使用政策”規定下,運營商可以禁止濫用漫遊,比如,禁止居住在某國的人去其他入網費較低的另一國註冊使用手機。
目前,歐盟境內有100多家電信運營商。對於取消漫遊費的計劃,有運營商曾表示,這可能導致他們在本已擁擠的移動服務市場失去一項有利可圖的業務。此外,此舉還可能引發價格戰,削弱部分歐盟國家的經濟。
歐盟委員會則表示,漫遊費導致用戶在出國後關閉其手機。如果他們不擔心漫遊費,出國旅遊時就會更頻繁地使用手機,這就會創造更多商機。
此外,在網路中立這個存在爭議的問題上,歐盟計劃要求電信運營商平等對待所有網際網路流量,只有在應對網路攻擊或高峰期時才被允許限速。
歐盟自2007年開始就不停地下調漫遊費,迄今已降低了80-90%。歐洲電信網路運營商協會(ETNO)2013年曾預計,到2020年,取消漫遊費可能導致移動運營商的現金流最多減少70億歐元(約合78億美元)。
[責任編輯: 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