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為依法設立的民營公司 民間資本佔公司資本比例不低於50%,且單一最大股東是民間資本(不含外商及臺港澳商投資)。
在向外界徵求了4個多月的意見後,上週五,工信部正式公佈了《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方案》,虛擬運營商的試點工作同時啟動。這標誌著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邁出了實質性步伐,以蘇寧、迪信通等為代表的民營企業將借此進入到基礎電信領域當中;對於消費者來説,除了移動、聯通和電信三大運營商之外,他們將有更多的選擇。
□權威發佈
虛擬運營商試點啟動
上週五,工信部發佈《關於開展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工作的通告》(簡稱《通告》)。《通告》包括《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方案》(簡稱《試點方案》)、《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申請材料及審查説明》兩部分。
《試點方案》提出了開展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的目標,對行動通訊轉售業務進行了定義,明確了試點業務的審批條件和程式。同時,為保障試點順利進行,《試點方案》對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和參與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的轉售企業提出了服務品質、號碼資源、批發價格、長期服務保障措施、退出機制等多項試點保障要求。
據了解,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的申請受理時間為發文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試點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也就是説,從現在算起,該業務的試點期大約為2年半的時間。
□名詞解釋
行動通訊轉售業務是指從擁有移動網路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購買行動通訊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並銷售給最終用戶的行動通訊服務,也就是被業界稱為“虛擬運營商”的業務。
標簽:行動通訊運營商試點申請者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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