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政策】央企負責人會議重點部署提質增效、清理僵屍企業
2016,央企怎麼幹?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曹煦 | 北京報道
“這是最近幾年召開時間最晚的一次央企負責人會議。” 一位參會央企人士告訴記者:李克強總理對會議專門作了批示。
比往年略晚,1月15日至16日,國務院國資委在京召開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負責人會議,總結2015年和“十二五”工作,提出“十三五”工作思路,部署2016年工作。
央企負責人會議,歷來被視為央企這艘巨艦下一年度的航向標。會議公佈的指導思想、工作要求,一直被外界視為為未來一年央企改革定下的基調。
頗有意味的是,2015年召開央企負責人會議時,央企總數還是112家,如今已變成106家。而12年前國資委第一次召開央企負責人會議時,這一數據是196家。
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央企利潤滑坡、國企改革深化之際的2016年,央企該怎麼幹?
2016年央企頭號任務:提質增效
——2015年,央企利潤總額同比下降5.6%
“提升發展品質和效益”,成為會議要求2016年央企做好的頭號任務。
“2015年是金融危機以來穩增長形勢最嚴峻、情況最複雜、任務最艱巨的一年。”國務院國資委主任張毅在總結2015年工作時稱,由於國內經濟下行的壓力比較大,國際大宗商品的價格斷崖式下跌,2015年全國國資委系統監管企業效益同比下降6.1%。
據媒體公開報道,央企利潤大幅下滑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央企的效益降幅由2015年1到2月的32.4%收窄到年底的6.9%。全年實現增加值同比增長2%,上繳國家財政收入同比增長4.7%,106家央企中有99家實現盈利。
儘管絕大多數央企都交出了盈利的成績單,但整體來看,央企經營業績下滑是不爭的事實。財政部公佈的數據顯示,2015年1—12月央企利潤總額同比下降5.6%。
李克強總理在2015年12月9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已明確指出,企業工作要以提高效益為中心。李克強總理指出,央企首先是企業,效益下降已經成為央企當前的突出問題。這其中原因很複雜,不能一概而論,而要做具體深入研究。
從2015年央企負責人會議提出的“全力以赴保增長”到今年的“提升發展品質和效益”,對於央企頭號任務的變化,國資委研究中心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部部長王志剛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解讀道:“不是盲目追求效益,而是追求有品質的效益、有水準的效益。”
提質增效的抓手在哪?此次央企負責人會議也提出,2016年央企要從做好增量、盤活存量、管理提升三個方面要效益。從已經召開年度工作會議的央企來看,幾乎都將提升效益放在突出位置。如中國電信提出持續強化精確管理,提高發展品質和效益;中國建材集團提出穩價報價增效、降低成本增效、利用新增長點增效、開闢“一帶一路”市場增效。
處置“僵屍企業”明確“大限”
——用今天的“小震”化解未來“大震”
會議披露的資訊顯示,國資委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僵屍企業”處置主體任務,到2020年前全面完成各項工作。
國資委主任張毅(編者注:2016年2月15日,中國政府網發佈消息稱,國務院任命肖亞慶為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免去張毅的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講話中對處置“僵屍企業”的措辭堪稱嚴厲,他提出,“要以攻堅克難、動真碰硬的精神積極推進”。 張毅表示,(處置“僵屍企業”)是繞不過的坎,是必須做的手術。會引起一些震動,領導幹部要勇於擔當、敢於碰硬,按要求把工作做好,用今天的“小震”化解未來的“大震”。
對處置“僵屍企業”的措辭如此嚴厲,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認為,(處置“僵屍企業”)是以産業結構調整為主的供給側改革的具體體現,隨著各項改革的縱深推進和落地實施,足以表明國企改革與發展從“關鍵之年”進入到“陣痛之年”。
對於具體落實,國資委明確集團公司是處置“僵屍企業”的責任主體,要建立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工作機制,指定專門機構,組織精幹力量,積極開展工作。按照務實管用、可操作、可檢查的基本要求,一企一策具體確定處置“僵屍企業”工作方案。
王志剛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表示:“實操時一方面要敢於斷臂,一方面招數要想得細一些,風險要想得足一些。”
國資委首次明確提出 “自身改革”
——該管的絕不缺位,不該管的絕不越位
在國企改革1+N的頂層設計陸續出臺的背景下,外界普遍分析認為,2016年國資國企改革已進入實質破題階段,將直觸利益調整,挑戰堪稱巨大。
此次央企負責人會議上,國資委首次明確提出“自身改革”的表述,這意味著國企改革的操盤者國資委將對自己“開刀”提上日程。國資委主任張毅表示,要進一步明確履職邊界,該管的要科學管理、絕不缺位,不該管的要依法放權、絕不越位。
多位央企人士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表示,“去行政化”是他們對改革現行國資監管體制的主要期待。如何才能去行政化?在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看來,國資委自身變革涉及四個方面:“定職能,國資委的職能是管資本而不是管經營;定邊界,明確自己的履職邊界,不能越位;定權力,明確自己的權力有多大,該管什麼;定編制,從與政府機關類似的機構設置,轉變為依據職能制定機構設置。”
此外,加快推進股權多元化改革、加快完善企業公司治理機制、加快解決國有企業辦社會負擔和歷史遺留問題等工作部署在2015年涉及國企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中都有提及,在此次會議上再次提及並不意外。
記者從國資委內部獲悉,此前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明確的國有企業改革“十項試點”:落實董事會職權試點、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者試點、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試點、企業薪酬分配差異化改革試點、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中央企業兼併重組試點、部分重要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國有企業資訊公開工作試點、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試點,在2016年有望在相關企業趟出一條可推廣可複製的路子。
一位參會央企人士對記者表示:國資委明確要求我們大膽探索,積極推進,充分發揮基層首創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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