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義烏5名聘任制公務員將於近期上崗。他們將按照合同實行協議工資,各崗位指導年薪不低於30萬元,聘期5年。記者就“市場化手段對推進公務員改革有何作用”等問題專訪財政部科研所基礎理論研究室主任楊良初。他提出,“公務員也要按照崗位性質分出幾類。根據工作的重要程度、職責輕重決定年薪高低,比較辛苦的、位置比較重要的,薪資要高一點,一般的崗位就低一點。”(5月5日新民網)
聘任制公務員實際上就是政府僱員。其聘用模式類似于企業,是人力資源市場化與公務員制度改革相焊接的結果。相較于捧著“鐵飯碗”的公務員,聘任制公務員受約束的程度較高。幾十萬年薪不是那麼好拿的,不好好幹,隨時解除合同走人。
政府僱員來了,原有的普通公務員會有一個怎樣的參照係?如果按部就班,“以靜制動”,就可能出現“閒著小姑用媳婦”的“雙軌制”。因此,楊良初提出公務員按勞動強度分類定薪,可看作是聘任制公務員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在“政府僱員時代”非常迫切,也非常必要。
發達國家公務員工資制度基本採用分類薪酬制。比如美國行政人員工資制度遵循同工同酬、按勞分配的原則,在確定工資等級和差別的時候考慮職務的高低、責任的大小、教育程度和技術水準、工作性質(包括繁簡、難易、危險程度等)、工作環境、工作時間、勞動強度、地區差別和工作年限等,並規定公務員工資要與私營企業中同類人員的工資持平。這值得我國公務員分類改革時借鑒。
我國公務員工資“平均主義”的痕跡較重,而且津貼補貼以及隱性福利待遇較為龐雜,缺乏公平性與透明度。公務員分類改革是我國“公務員法”的原則規定,據報道,目前國家有關部門正在制定《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將成為我國公務員分類改革的重要指導文件。一旦分類問題解決了,“按勞定薪”就該水到渠成。
當然,我國有我國的國情,既要借鑒國外先進經驗,規範公務員收入,又要改革改革養老金雙軌制,按照發展水準提高公務員工資基數;提高收入既要充分體現按勞取酬,又要向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崗位和專業比較特殊的崗位傾斜。
還要看到,公務員“按勞定薪”不僅僅是“政府僱員”倒逼的結果,還是引入市場化手段推動公務員改革的必然趨勢,而且與之相配套的是考核評價制度與退出機制的改革。
只有“按勞定薪”,才能真正打破“平均主義”的“鐵飯碗”,體現不同職務公務員的責任風險和職務貢獻,才能使普通公務員與“政府僱員”一起接軌市場,同樣面對“雙向選擇”,才能遏制一些公務員養尊處優,素位屍餐的懶政現象,才能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劣者汰,貪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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