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5日電 (財經頻道 汪潔) 今日,新《消法》實施滿月。中新網財經頻道了解到,“霸王條款”在多地餐飲業並未消失,“食具收費”和“最低消費”等遠未禁絕,專家稱,新《消法》實施需要打持久戰,相關行業需加強自律;一個月來,消費者對網購的投訴增多,主要集中于網購商品遭遇品質問題時退換貨困難重重,“七天無理由退貨”除了網店經營者不配合外,還遭到電商設立的多重門檻。
“霸王條款”戲碼仍在上演 專家:要打持久戰
“謝絕自帶酒水”、“設最低消費”、“消毒食具另收費”、“設餐位費”……新《消法》的出臺本應終結了餐飲業的這些“霸王條款”。但中新網財經頻道調查發現,新《消法》實施近一月以來,“食具收費”、“最低消費”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痼疾”仍然存在,多城市商家仍然上演“霸王條款”戲碼。
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日前曝光了西安的一些知名餐飲業如黃記煌、上島咖啡等向消費者收取一次性食具費、設立最低消費等現象;另據中國甘肅網報道,蘭州新《消法》施行近一月,全市多家飯店內仍然標有“請保管好您的物品,丟失本店概不負責”的字樣,其中,在天水南路的一家酸菜牛肉拉麵店內還標有“錢款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的標示。此外,廣東、武漢、哈爾濱等地也曝出類似的“霸王條款”現象。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對中新網財經頻道表示,新消法的出臺只是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改版升級的第一步,但在實際實施中要曠日持久,要有打持久戰的準備,“新消法重新配置了消費者與經營者的關係,對經營者的利益不利,所以要加強對經營者的教育,要善待消費者,鼓勵消費者積極維權,監管者也給在市場失靈的時候挺身而出,要加強監管。”
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常宇認為,消費者如果同意謝絕自帶酒水,就要被迫接受酒店的高價酒水,這種表面上的契約自由實際上有違契約公平。他強調,有關行業協會應當積極引導行業自律,鼓勵行業競爭,摒棄依靠酒水畸形牟利的短視行為,促進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消費者網購投訴增多 多家電商設“七天退貨”門檻
如何更好地保護網購消費者權益是新《消法》的一大亮點。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表示,新消法實施後,網路購物的投訴量增大,主要集中在對商家投放虛假廣告、買到“三無”産品等方面。中新網財經頻道調查發現,近期網購消費者投訴集中在兩方面,一是網購買到的商品品質有問題,商家拒絕換貨或退貨;二是買到的商品與網路上宣傳的不符,商家拒退全部郵費。此外,還有拖延退換貨等情況發生。
新《消法》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産品,消費者有權在收到産品時七日無理由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對此,常宇在做客中新網財經頻道視頻訪談時表示,雖然無理由退貨,但在實際實施中有一定的條件,“有五類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一是消費者定制的商品;二是鮮活易腐類商品;三是線上下載或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電腦軟體等數字化商品;四是已交付的報紙、期刊;社會公眾認可的一些商品和服務,如內衣穿戴之後也不適宜退貨。”
中新網財經頻道在淘寶網搜索關於“七天退貨”的相關條款發現,除了《新消法》規定的四類不支援“七天退貨”的商品外,“服務性質商品、個人閒置類商品”兩類默認為不支援“七天退貨”;對於默認支援“七天退貨”的商品中,非生活消費品、代購類商品、二手限制類商品、成人用品、貼身衣物、古董孤品、食品保健、貴重珠寶首飾、傢具家電類商品等九類,賣家可根據商品性質不選擇“七天退貨”。條款還列出了80類商品品類及退貨條件。其中,“未拆封”是被提及最多的條件。未拆封怎能發現商品有問題?中新網財經頻道就此致電諮詢淘寶客服,但截至發稿,熱線一直無法接通。
京東商城、亞馬遜商城也出現了諸如“無法保證退回商品完好的”、“已拆封或已使用的辦公耗材、電動工具和車用油商品”不在七天無理由退貨之列。而貴金屬、手錶、奢侈品等貴重商品幾乎被幾大電商一致規定不在“七天無理由退貨”之列,這些門檻無疑為消費者維權增添了困難。
“我一向主張給予消費者網購後悔權,作為法律條文,不應將可退的例外商品列得過多。”劉俊海對中新網財經頻道表示,有一個辦法可以解決上述難題,即電商在網頁醒目位置提示退換貨規則,如果要將圖書、黃金等列為特例商品,需要在消費者支付前,特別設定一個提醒程式:表明此類商品不屬於無理由退貨的範圍,如果消費者不同意,可以不購買。(中新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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