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末證監會發佈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意見後,新股配售、定價、上市等環節的改革措施得到業內廣泛認可。與此同時,專家學者指出,要想進一步推進IPO改革,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將成為刻不容緩的重點內容。
在上海交大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本週在北京舉行的媒體溝通會上,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嚴弘表示,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意見的發佈,是IPO體制完善一個很重要的步驟。嚴弘認為,在此基礎上未來公司治理問題須得到重視。“因為目前我們的公司治理體系不利於中小股民,這也是為什麼證監會同時還提出了一些分紅方面的措施。”嚴弘説,“在目前公司治理仍需完善的情況下,證監會起到了‘保姆式’的作用。”
國務院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季曉南在8日舉行的第二屆公司治理國際高峰論壇上表示,新股發行改革和更深層次治理結構的完善,都應在公司治理基礎上完善。“此前歐美發生的金融危機,不僅僅是因為這些國家出現杠桿過高和大量泡沫,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上市公司治理出現了問題,對其金融市場安全構成了影響。”
對此,北京師範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認為,針對國內上市公司治理問題,需要從不同類型和維度評價公司治理水準,分類評價將更有針對性地發現公司存在的問題,有利於投資者理性投資,同時也有利於監管者有針對性地進行監管,防範企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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