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能源局下達的《煉油企業進口原油使用資質條件(徵求意見稿)》意見函中,按資質條件標準,能夠入圍直接進口原油的煉廠僅是少數幾家,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會制約其他煉廠開展原油進口的加工業務。
在徵求意見稿中,國家只是對不達標的地煉未賦予原油進口資質而已,但是並沒有限制其對進口原油的加工業務。當進口原油業務正式運營後,那些少數有進口資質的煉廠可能會用“委託加工”的方式,向其他在産品品質上達標而規模未達標的煉廠間接提供進口原油。一方面擴大了資質煉廠自身的加工規模及銷售規模,另一方面也帶動了其他煉廠在不具備進口資質的情況下也可以間接進入加工進口原油的行列中來。歷史上,中石化也有過讓地煉“委託加工”的先例,這説明,這些地煉企業在油品品質上是合格的。品質合格無疑是地煉進入原油加工行列最主要的許可證。
當地煉原油資源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之後,分銷能力尤為重要。在地煉僅是30%至40%開工率時,這一問題顯得並不嚴重。但是,當地煉開工率迅速提升以後,而且又將面臨成品油的過剩時代時,對於地煉而言,怎樣快速、有效、甚至可以提前鎖定價與量是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如果不具備有效的産品分銷能力,原油資源的放寬並無太大的實際意義。
當前山東地煉已經具有1億噸的加工能力,如果能從當前30%至40%加工負荷逐步提升到80%左右時,將會産出5000萬噸左右的汽柴産品,大約佔當前全國汽柴油消費的30%左右,這一産量規模足以支撐當前國內整個民營石油的經營規模。在央企石油自身産銷平衡日趨成熟,多餘資源逐步減少的情景下,更顯出它的實際意義。但是,長期以來,民企石油在經營上的最薄弱環節在於産銷的分離,這是民企石油時常發生批零倒挂,或批零差價過寬的主要原因。兩頭價格畸形嚴重損害了加油站業者與煉廠的正常經營。
當前,石油行業已經進入了一輪下行景氣週期。在此期間,企業産業鏈不完善將蘊藏極大的風險,不單單是針對某個企業,也針對一個行業。由於在關鍵的市場關口失誤,某一類企業、某一個所有制下的行業整體退出市場並不是沒有發生過。
石油行業的競爭力需要依靠一定程度上的産業集中度來提供保障,無論是國企、民企最後均要遵循這一規律。石油民企的産銷聯合,這是放寬原油進口後擺在民企石油麵前的一次提升的機會,也是在嚴峻經營形式下“倒逼”民營石油必須完善經營鏈的需要。
(作者單位:易貿研究中心)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