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因應聘南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12333”電話諮詢員而被要求必須具有南京市戶籍遭拒,安徽應屆大學畢業女生蘇敏(化名)委託律師向法院遞交訴狀,將南京人社局告上法庭,要求其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5024元。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當天收下訴訟材料(5月20日新華網)。
我更願意將蘇敏的這種因為就業歧視而起訴的做法,稱為“秋菊精神”。秋菊以她的執著和對“説法”的認死理,成為中國式打官司的代表,並被樹為中國人維權的典型。
有報道稱,今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規模將達699萬,比2012年增加19萬人,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大學畢業生最多的一年。面對“最難就業季”,國家和社會在積極為大學生的就業尋找出路,但相反的是,一些企業有意提高就業門檻,搞出了形形色色的就業歧視,很多大學生不僅要承受就業競爭的壓力,可能還要承受更多就業歧視的壓力。對此尤其應該提倡公民與違法企業“死磕”的精神。
如果遭受就業歧視的公民都能像新聞中的蘇敏那樣,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屈不撓,據理力爭,甚至訴諸法律,成為無怨無悔的“維權蝸牛”,讓違規者受到應有的法律處罰,不但迫使其取消歧視性條款,還要其承擔道義及敗訴責任,那麼,猖獗的就業歧視,肯定能得到積極改善,慢慢得到進步!
遺憾的是,從“B型肝炎歧視”、“艾滋歧視”,又到今天的“戶口歧視”,當下的就業歧視的發展態勢,可謂是範圍越來越大,愈演愈烈。就業歧視大量存在,而依法維權卻沒有成為潮流,絕大多數人,受到就業歧視後,還是選擇了沉默,放棄了自己的權利訴求。儘管2008年實施的就業促進法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各級人民政府創造公平就業的環境,消除就業歧視”;“對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卻很少有人願意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何嘗不是就業歧視愈演愈烈的一個無形和無意的推手呢?
不要一談到就業歧視,就説要出臺反就業歧視法,當前中國的制度建設已經到達了一個新的高度,法律的正確實施是中國法治建設的關鍵,法治在很多時候缺的不是“法”而是“治”,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所以,這個時候更需要公民個人有堅定的法律信仰和訴求意識,多一些“秋菊精神”,只要自我權益受到了侵犯,就要大膽維權、大聲維權,不因為問題小而心不在焉,不因為維權成本高而放棄訴求,只有每個人都把法律當回事,敢於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才能對違法者形成法律的威懾。
平穩度過“最難就業季”需要政策合理安排,更需要法治的保駕護航。 雷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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