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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伯撿到一克拉鑽戒“順手扔了”:以為是玻璃的

2017年04月20日 09:31:19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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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1日中午,杭州王女士在自家單元樓門口丟失了一枚鑽戒和一枚黃金戒指。通過監控,她確認是社區居民顧大伯撿走了。王女士一夜沒睡著覺,“這枚鑽戒原價要10萬元,我打折買的也要7萬7千。如果大伯還給我,我真要好好謝謝他。”可第二天她倒吸了一口涼氣,顧大伯歸還了金戒指,但另一個戒指因為覺得是假的就給扔了。“我這閃閃發光的1.01克拉鑽戒怎麼是假的呢?”王女士很氣憤,認為顧大伯是故意不還,想佔為己有。三天后,她起訴到法院。4月20日,這個案子在杭州上城法院開庭審理。

  法庭上,顧大伯不住地擦汗,覺得自己蠻委屈的。他説,那天自己從理髮店出來,撿到兩個戒指。“其中一個真的很不起眼,就是不銹鋼的,中間一點點玻璃,頂多五塊十塊小女孩玩的那種便宜貨,所以順手扔了。還有一個雖然不起眼但可能是黃金,所以我就猶豫了一下沒扔。”

  “黃金戒指我還了,但鑽戒我真的是還不出來了。”顧大伯把手一攤。

  王女士拿出一張銷售單,上面寫著數字7萬7千元。顧大伯也覺得匪夷所思,“你怎麼能證明銷售單上的戒指就是你丟掉的那個呢?你要是再拿一張一百萬的單子來,不是要我命啊?”

  王女士説著就要哽咽起來,“這個戒指對我來説很有意義的。”她平靜了一下説:“這個戒指在晚上很有光澤的,怎麼會不起眼?我把手機裏以前佩戴的戒指照片給周圍的人看,沒人相信會當垃圾一樣隨意丟掉的。這事情大家心知肚明,你就是不願意還給我。”

  自始至終,顧大伯就是咬定,王女士所説的鑽石戒指被他扔掉了,“那你要賠償給我戒指的損失,7萬7千元。”王女士説。

  因為顧女士不願意調解,法官表示將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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