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保險業主動參與各地大病保險政策制定、方案設計、試點推進以及承辦服務等工作。目前,大病保險作為我國社會領域改革的重大制度創新,已成為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創了中國式醫改的新途徑。
10月1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創新發展有關情況發佈會,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黃洪表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已為全國10.5億城鄉居民提供了保險保障,這項制度基本實現全覆蓋。
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即政府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筆錢作為大病保險資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黃洪表示,大病保險旨在實現“政府不多拿一分錢、百姓不多掏一分錢,保障程度大幅提高”。
黃洪説,2009年,廣東湛江率先創造性地從基本醫保基金中拿出一小部分購買商業保險,開始探索大病保險制度;2012年,這項制度開始在全國範圍內試點;2015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全面推開。截至今年9月,大病保險已覆蓋10.5億城鄉居民。16家保險公司在全國31個省份開展大病保險,承辦了大病保險605個項目,覆蓋9.2億人,佔比87.6%。今年1至9月,大病保險參保人實際報銷比例在基本醫保的基礎上提升了13.85%。目前,個案最高賠付達111.6萬元。
同時,大病保險制度通過加強系統建設與基本醫療系統對接,2016年保險公司承辦的大病保險項目中,有414個項目實現了“一站式”結算服務,80個項目實現了異地結算,一些地方的大病保險參保人還享受到了遠端診療、家庭醫生等額外的增值服務。
目前,多數地方的大病保險都是對住院醫療費用的二次報銷,而最初設計大病保險的初衷,是希望對參保人因大病形成的大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多數地方把對住院産生的醫療費用的報銷等同於大病報銷。“這實際上是一種普惠型的設計,會推高醫療費用,對高額醫療費用形成激勵。”黃洪説,像“小病大養”“挂床”等現象,會佔用大量的醫療資源,還産生了較高的醫療費用。
黃洪説:“産生過度醫療、過度檢查問題的主要原因是資訊化程度不夠。比如,保險公司的資訊系統與政府基本醫保的資訊系統、醫院的資訊系統對接沒有到位等。今後還要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確保資訊對接,提升保險公司作為第三方的監督能力。”
黃洪表示,下一步,要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全國統一法人的制度和網路優勢,推動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提高大病保險統籌層次,爭取實現省級統籌,增強大病保險的抗風險能力,充分發揮其集中資源辦大事的制度優勢。(經濟日報記者 姚 進 李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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