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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社區:交3000保證金
華商報商洛訊(記者 曾春)給第二個孩子上戶口,被社區要求交3000元的保證金,還被告知“這3000元押金在你妻子上節育環後給退2000元,等她48歲沒生育能力後再退剩下的1000元。”這讓洛南縣四皓街辦南溝社區的王先生難以理解。
>>居民
保證金要等16年才能退完
33歲的王先生今年6月迎來了自己的第二個孩子,32歲的妻子6月13日生下一個男孩,隨後他帶著結婚證、戶口本、孩子出生證到洛南縣公安局四皓派出所給孩子上戶口,被告知需要社區在上戶申請書上簽字同意並蓋章。
“我去了社區,一個女工作人員説要交3000元保證金才給我蓋章子。”昨日,王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工作人員説保證金可以退,等他妻子上了節育環後退2000元,到48歲沒生育能力後再退剩下的1000元。“上了節育環,還有1000元保證金要等16年才能退,這太不合理了吧!”
>>社區
收保證金是為防止再生孩子
昨日上午,南溝社區黨支部書記張某坦承,社區確實有向二胎父母收取3000元保證金的規定,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杜絕二胎家庭再繼續要孩子,如果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他就要被追責,“這個規定是社區開會同意了的,多一個人還牽扯土地分紅等。”
張某還稱自己曾口頭給街辦主任焦某彙報過,徵得過主任的同意。
“我根本不知道此事。”昨日下午,洛南縣四皓街辦主任焦某告訴華商報記者,南溝社區黨支部書記張某從未給自己説過此事,焦某稱,現在上戶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是脫鉤的,社區如果還在用收保證金的辦法來卡居民明顯不對,查實後將嚴肅處理。
華商報記者從商洛市衛計局獲悉,二孩政策放開後,對生完二孩的婦女,衛計部門將免費提供節育等幫助,但並不強制要求必須上節育環等,如果再生三孩四孩則要依法處理。針對王先生的遭遇,該局相關科室負責人説,社區這樣屬於亂收錢,已經違法了,“幾年前,衛計部門就對借計劃生育政策收保證金的違法行為進行過清理。”
據了解,新的戶籍政策規定,上戶口只需要新生兒的出生證明及父母的結婚證、戶口本即可,但往往在實際操作中,轄區派出所會要求父母在上戶申請書上徵得村(社區)的同意並蓋章。商洛市一位派出所戶籍民警告訴華商報記者,如果上戶口不經村(社區)同意,他們很可能不認可新生兒戶口,以後也會給其家庭造成麻煩。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