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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元夜班津貼 1995年規定沿用至今

2016年08月25日 14:28:19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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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勞動報》報道,就在高溫津貼成為大家關注熱點的今天,另一項屬於工資範疇的補貼———夜班津貼卻逐漸被人遺忘。從1995年北京市頒布中夜班津貼標準至今,該標準已滿21歲“高齡”。儘管職工工資、物價水準早已今非昔比,但4.4元的夜班津貼標準始終“巋然不動”。

  社平工資在漲、高溫津貼在變、房價更是漲得沒譜,為何夜班津貼如此堅挺?連日來,記者先後採訪了一線職工、工會幹部、政府部門以及勞動法專家,探究夜班津貼“屹立不動”的根本原因。

  記者調查

  通宵上班津貼僅4.4元

  上午8點,光新路上某便利店員工小陳終於等來了搭班,與搭班交接好店內事務之後,通宵沒睡的小陳打著哈欠離開便利店回家。他掏出剛發的工資單,“工資2800元”、“夜班補貼48元”……看到這項夜班補貼,他輕輕嘆了口氣,將工資單揉成一團塞進了口袋。

  小陳告訴記者,自己是江蘇人,因為沒啥技能,就應聘到便利店做店員,“店裏分三個班頭,上午8:00—下午16:00,下午16:00—淩晨24:00,淩晨24:00—上午8:00。”小陳説,他和同事輪流倒班,基本上每個月要做7、8個夜班。“做夜班真的很累,每次到淩晨兩三點的時候,睡意就會一陣陣襲來,只能強打起精神看守店面,還要擔心安全問題。第二天早上整個人疲憊不堪。”

  小陳拿出工資條給記者看,“你看,公司説每個夜班6元,做10天才60元。6元錢吶,在隔壁小吃店吃碗餛飩都不夠!”他有些憤憤不平,曾為此找過主管。

  主管卻理直氣壯地説,“上海標準是夜間連續工作十二小時的才4.4元,我們的還高了呢!”

  記者隨即撥通了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12333”諮詢熱線,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明確告訴記者,根據1995年上海市勞動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財政局聯合製定的《關於調整中、夜班等津貼標準的通知》(滬勞綜發(95)7號)規定:

  一、從事中班工作到二十二點以後下班的,中班津貼標準調整為二元二角。從事夜班工作到二十四點以後下班的,夜班津貼標準調整為三元四角。從事夜間連續工作十二小時的,夜間津貼標準調整為四元四角。

  二、五點前上班的早班職工的早餐補助費,調整為八角。

  三、常日班在夜間值班的夜餐費,值班到二十二點以後的,可發給二元二角。通宵值班不睡覺的,可發給三元四角。

  受訪者吐槽標準不合理

  記者調查發現,除了便利店員工小陳,不少行業的夜班津貼都緊貼上海標準“低飛”。網友“貓貓”説:“每四天一個通宵,這4.4元夜班津貼我領了10年了,單位説不能漲,這是規定標準。傷心倒無所謂,我就關心這4.4元以後夠我吃幾粒保心丸?”

  此外,有些行業甚至沒有夜班津貼。面對記者的提問,海防路同樂坊附近的一位年輕保安説自己都沒聽説過“夜班津貼”這項待遇,他告訴記者,每個月會上幾次夜班,但自己從未看到收入裏有夜班津貼這一塊,他説自己每月收入在四五千元左右,有沒有夜班津貼也不是很在意。

  據本報開展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認為當前夜班津貼標準不合理的受訪者達98%,96%的網友認為應根據物價水準或參照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確定合理的夜班津貼標準。參與調查的260名職工中,約有75%的網友表示有夜班津貼,但其中僅三成左右網友的夜班津貼超過本市的4.4元標準,近七成人的夜班津貼少於或等於4.4元。網友“上夜班的冒個泡”吐槽道:“話説我們上夜班從沒聽過還要給補貼,十二小時,五天一倒班,夜班的只給一袋速食麵。”另外,也有部分製造型企業已根據員工需求,適當調整了夜班津貼標準。在一家汽車零配件企業工作的工人小丁告訴記者,自己每週要上兩次夜班,一般是從晚上11:30到早上7:30,“以前每個夜班的津貼是10元,現在廠裏調到了15元。”小丁説,私下裏同事之間也會議論,15元津貼並不高,當他聽説上海目前的標準是4.4元時,不禁吃了一驚,“那麼低啊!”

  接受採訪的職工均認為,經常上夜班,對於人體健康的影響不容忽視。上夜班時,生物鐘被破壞,休息時間紊亂,很容易産生焦慮、脾氣變壞,心臟器官不能正常休息,會加大心臟病發生的幾率。

  同濟醫院黨委書記、消化科專家許樹長介紹道,由於夜班人員體內生物鐘(晝

  夜週期)的改變,睡眠、飲食規律發生變化,導致消化道胃酸分泌發生變化,因此往往睡不著,吃不好,渾身無力,精神萎靡。另外,白天光線強、外界比較嘈雜,容易影響睡眠即深度睡眠不足,因此即使睡一天也很難在白天把覺補回來,所以,適當對夜班職工發放津貼是必須的,也是關愛職工的一種具體體現。

  1995年規定沿用至今

  那麼,4.4元的夜班津貼在今天的上海能做什麼?記者在常德路上的一家小麵館看到,一碗最便宜的荷包蛋面是8元,一碗菜肉餛飩10元;而在昌化路上的一家24小時便利店裏,一個最普通的康師傅香辣牛肉麵的標價是5.7元。記者在便利店裏轉了一圈,發現4.4元最多也只能買兩瓶農夫山泉。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這是記者搜索百度百科的結果。據了解,計劃經濟時期,上海曾出現過施工津貼、野外津貼、艱苦站臺津貼、高空作業津貼、海洋捕撈津貼、水上作業津貼等50余種津貼補貼,不少項目隨著社會變遷已退出歷史舞臺,但夜班津貼、高溫津貼等職工普遍享受的津貼延續至今。

  説起夜班津貼,曾在大型國企車間上班的老職工們都不陌生。退休前在上海第五鋼鐵廠工作的葛師傅告訴記者,上世紀60年代末,自己作為學徒工進了上鋼五廠煉鋼車間工作,葛師傅清楚地記得,“剛進廠每月工資是17塊8角4分,扣去3元錢乘車月票,還剩14塊多一點。”他回憶道,當時做一個夜班的津貼是3角錢,“別看這3角錢,那時候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呢。吃上一頓午飯足夠了,3兩飯加一塊紅燒肉,也就2角錢。”

  1995年,上海三部門聯合發文,明確規定了通宵夜班的津貼是4.4元。記者查了一下,1995年上海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是270元,4.4元的夜班津貼對於一線職工而言,也是一筆小收入,以當時每斤肉2、3元左右來算,普通家庭用4.4元做上一葷一素兩個菜也綽綽有餘。

  然而,該標準出臺後就此“定格”,一直沿用至今。21年後的今天,上海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已提升到2190元,是1995年的8倍之多;豬大排的售價為每斤18元左右,是1995年豬肉價格的9倍左右;就連每天乘坐的公交車費也比20年前增加了好幾倍。唯一不變的,是夜班職工的4.4元津貼標準。

  各地規定參差不齊

  記者了解到,一直以來夜班津貼都是各地“各自為政”,國家並未出臺過任何相關規定,關於“夜班津貼”的規定,目前仍然呈現參差不齊的狀況,有些省市比如:上海、江蘇、山東、福建等地執行的是上世紀90年代的標準,夜班津貼基本以個位數為主,最高不超過10元;河北省執行的是2008年的規定,即:前夜班(含20點以前上班,20點至24點工作4個小時或接近4個小時)10元/班;後夜班(0點至8點上班,工作4個小時以上)12元/班。前夜班和後夜班連續上班超過10小時的,20元/夜。

  與此同時,也有部分省市根據社會發展及時調整了夜班津貼標準。如,天津市政府2008年頒布的《關於建立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發佈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正常調整制度的暫行辦法》[津政發〔2008〕17號]規定:企業職工中班津貼和夜班津貼,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中班津貼按不低於5%的比例確定計發,夜班津貼按不低於10%的比例確定計發,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角。

  2012年5月8日,人社部、國務院法制辦出臺的《特殊工時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中,對於“夜班”,意見稿明確,是指企業在22時至次日6時這一時間段,安排勞動者工作且時間達2小時及以上的情形。但是,這一意見稿尚未正式頒發。

  各方觀點

  調整標準不能再拖應參照物價等綜合因素

  近幾年,關於本市夜班津貼堅守4.4元的報道屢見報端,但相關部門卻始終沒有給出一個答案。記者先後採訪到部分勞動法專家、工會幹部,他們認為,作為保護勞動者權益的一個方面,調整夜班津貼標準勢在必行,不能再拖了。

  上海工會幹部管理學院王仁富教授認為,實踐中,有許多用人單位由於生産經營需要實行夜班工作制度,而對於上夜班的勞動者是否享有夜班津貼,單位是否必鬚髮放夜班津貼等問題,很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知之甚少。目前,一些地方性規定中所設置的夜班津貼標準也明顯不合時宜。如上海目前仍執行1995年規定的夜班津貼標準(最高為4.4元),距今21年未作調整。若按照21年前的物價和生活水準,4.4元的夜班津貼標準尚屬合理,但隨著物價指數和收入水準的不斷提升,如今仍採用該標準,其購買力則大打折扣;即便如此,仍有些單位不願支付。

  “事實上,夜班津貼是單位對夜班職工付出額外勞動的一種補償,事關勞動者的切身利益,理應受到高度關注。”他覺得,為切實保護勞動者權益,鋻於夜班津貼相關法律缺失的現狀,有必要將其納入地方性規定並作為強制性規則;若地方已有規定的,相關部門也應根據當地物價指數、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對夜班津貼標準及時段劃分進行實時調整,以保證執行依據的合理性;若地方無規定的,參照單位規定執行;若單位也無規定,可以通過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加以約定。對於用人單位不支付或低於標準支付夜班津貼的行為,可以依據勞動法律中有關拖欠勞動報酬的罰則進行處理。他著重提醒道:“另外需要明確的是,夜班津貼屬於不同於夜間加班工資的補償性勞動報酬,不能等同於夜間加班費;夜班津貼也不屬於正常勞動條件下的一般性勞動支出,也不應當納入最低工資組成部分。”

  社平工資年年調整夜班津貼應該同步

  勞動法專家、江三角律師事務所陸敬波説,夜班津貼從性質上來説,屬於工資範疇,是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性收入。“這些年,上海最低工資標準、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等等每年都有提升,但夜班津貼20多年不漲顯然是不合理的。”他認為,既然夜班津貼屬於工資範疇,就應綜合考慮最低工資標準、社平工資等因素及時調整。

  基層工會呼聲很高夜班津貼應該調整

  飛利浦電子技術(上海)有限公司工會主席孫舒力坦言,相對於當前的消費水準來説,4.4元夜班津貼實在過低,“可能吃個早點、麵條都不夠。21年來,國民經濟水準發生了那麼大的變化,物價、生活指數不斷上漲,夜班津貼標準應該一起漲。”他分析,夜班津貼之所以不漲,可能是政府認為這是企業行為,應該由企業自行調整,“但是事實上,企業追求的是經濟效益,一般都會考慮到人工成本,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就行。夜班津貼不漲,也給了企業一個合理的藉口。”他告訴記者,其實基層工會對夜班津貼的呼聲很高,都希望政府重新出臺合理的指導性意見,“這樣,工會在維護職工權益的過程中也有法可依。”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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