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民政部辦公廳發佈《關於遴選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平臺的通知》提出,將採取遴選方式,指定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平臺,首批10家左右。
將於9月1日起實施的《慈善法》將網際網路募捐資訊平臺的指定權授權給了民政部,按照《慈善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慈善組織通過網際網路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資訊平臺發佈募捐資訊。
《通知》提出的遴選範圍是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開辦的、能夠提供慈善募捐資訊發佈服務的資訊平臺,運營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電信管理機關取得《電信與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證),在網際網路行業、公益慈善領域具有影響力和公信力。
按照《通知》中的要求,資訊平臺應當具有獨立的慈善資訊綜合展示、查詢頁面和單項募捐頁面,具備項目進展反饋、留言評價和線上投訴等功能,能夠滿足電腦、手機、平板等多終端顯示要求。
另外,資訊平臺要建有專門針對網際網路公開募捐的數據安全和備份管理機制,配備專業管理和技術團隊,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同時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慈善組織募捐資訊平臺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通知》同時要求,首批指定的資訊平臺應在全國網際網路行業、公益慈善領域具有較為突出的影響力,運營主體在“信用中國”、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系統等資訊管理系統中無違法違規等不良信用記錄。
民政部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民政部門和網信部門代表、社會組織領域代表或專家、網際網路領域專家、新聞傳媒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通過評審、公示、確認的平臺名單,民政部將面向社會公開發佈,並進行後續動態管理。
>> 遴選程式
符合條件的資訊平臺需要提交《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平臺申報表》、申報説明及相關支撐材料(包括營業執照複印件或登記證書複印件、平臺運作流程、上一年度運營報告等),出具能夠證明本平臺在全國網際網路行業、公益慈善領域具有較為突出影響力的佐證材料或業績報告。于8月5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紙質材料(原件1份,複印件20份,同時附PDF版文件刻錄光碟3張)寄送指定地址,並將申報表電子稿髮指定郵箱。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