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經貿  >   商業

狠剎豪華會風 中央和國家機關7月起迎更嚴會議費新規

2016年07月13日 13:58:31  來源:新華社
字號:    

  新華社北京7月13日電(記者韓潔)財政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13日對外發佈重新修訂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更嚴格的新規從7月1日起施行,多處修改釋放堅定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倡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重要信號。

  我國目前執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係2013年修訂實施。記者對比發現,新辦法延續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的分類、審批和會議費管理模式,但部分條款規定更嚴格細化,旨在更好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會議費管理,精簡會議,改進會風,提高會議效率和品質,節約會議經費開支。

  財政部行政政法司介紹,新辦法進一步明確四類會議定義,更嚴格會議審批制度,強調年度會議計劃一經批准,原則上不得調整。對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等確需臨時增加的會議,按規定程式報批。

  新辦法延續現有會期和規模規定,如一類會議會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二、三、四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2天,傳達、佈置類會議不得超過1天。二類會議人員不得超過300人,三類會議人員不得超過150人,四類會議一般不得超過50人。

  嚴格會議費開支管理,對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會議費實行綜合定額控制,一類會議每人每天760元,二類會議每人每天650元,三、四類會議每人每天550元,較現行規定均上浮100元。強調各單位應當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公示或提供查詢,具備條件的應當向社會公開。

  為剎住奢侈辦會風,新規重申11項禁令,包括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嚴禁提供高檔菜肴等;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遊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等。

  此外,對違規計劃外召開會議、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會議費、虛報會議人數天數等進行報銷以及違規報銷與會議無關費用等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會議舉辦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如行為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責任編輯:葛新燕]

特別推薦
點擊排名
聚焦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