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記者昨日獲悉,《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和國家發改委起草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導意見》兩份與環保相關的重要文件預計將在本月出臺。
環保部、國家發改委等相關負責人此前都曾放風,“水十條”即將出臺。而這個時間點終於明確,中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昨日在2014國際水務論壇上透露,“水十條”已經通過部委的會簽,預計本月交相關會議審議後頒布。
駱建華説,“水十條”的重要目標就是治理劣五類水。依據地表水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我國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可以分為五類,而劣五類水,就是污染程度已超過V類的水。
此前他曾指出,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目標是2017年前消滅劣五類水。這個時點比業界預期的2020年要早,加之“水十條”總投資有2萬億規模,分析人士稱,這將為水污染處理市場帶來極大機遇。
此外,為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國家發改委今年起就開始起草制定《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導意見》,駱建華稱“這個意見本月內就會出臺。”
即將出爐的第三方治理政策也將為水污染處理市場帶來機遇。駱建華直言:“工業企業污染處理市場規模很大,前景廣闊。”
他説,目前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原則已經確定,即“污染付費,專業化治理;責任共擔;集中治理;末端控制”。而模式也基本確定為兩種,即委託治理和託管運營。兩種模式的區別在於環境服務公司是否擁有治污設施的産權,前者擁有或者部分擁有;後者不擁有産權,只接受排污企業託管,負責其治污設施運營管理。
駱建華預計,“當前電廠脫硫項目實行第三方治理後會涉及的雙重徵稅問題,有望在發改委即將出臺的指導意見中有所突破。”
駱建華還透露,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擬籌資500億成立國家環保基金。“基金可優先貸款給實施第三方治理的排污企業或環保企業,採取無息或低息貸款方式,貸款期限適當延長”。(記者 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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