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商大行其道的時代,傳統零售業備受衝擊,生存空間被不斷擠壓。儘管如此,出身於山東的地方零售業巨頭青島利群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群百貨)還是選擇了衝刺上市,欲逆勢上揚。
不過,利群百貨的披露的招股書披露資訊顯示:2007年和2008年,公司因偷稅行為,被青島市有關部門處以約155.72萬元的罰款;招股書還顯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受到工商、稅務、衛生及質監等政府部門的處罰共計 40 筆。此外,招股書顯示,利群百貨旗下多家單位官司纏身,為了應對連續不斷的官司,利群百貨計提了逾百萬的訴訟費用。
關於利群百貨偷漏稅一事,相關專家指出,“在一個公司的內部管理中,偷稅漏稅本身就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況且,利群百貨共遭到相關部門40多次處罰。可以理解為,這個企業會經常偷稅漏稅。IPO之前,企業應該把相關稅款補齊。對利群百貨來講,就是很大一筆費用。這個在企業過會時,也一定會受到影響。”
中國經濟網記者致電利群百貨董事會秘書辦公室,對方工作人員回應稱,“董秘外出了。”對方還表示,“一切問題都以資訊披露內容為主”。
兩年偷漏稅被罰超百萬
利群百貨招股書第386頁對企業稅收問題進行披露。
2011年1月30日,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黃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稽查局對公司出具了“青地稅黃稽罰[2011]5 號”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該處罰決定書的內容為:你單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第二、第三條、第八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7 號)第二條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你單位少申報繳納 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 1,189,760.55元的行為,定性為偷稅,處以未繳少繳稅款50%的罰款,罰款金額為 594,880.28 元。
另外,招股書還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對你單位應扣未扣 2007 年度個人所得稅 340,709.43 元的行為,處以應扣未扣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罰款金額170,354.72 元;對你單位應扣未扣2008 年度個人所得稅1,584,000.27 元的行為,處以應扣未扣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罰款金額為 792,000.14元。共計1,557,235.14元。
隨後,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黃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稽查局出具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利群百貨均已交清相關罰款。
此外,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受到工商、稅務、衛生及質監等政府部門的處罰共計40筆,處罰支出總金額為34.06萬元。
旗下多家單位官司纏身
除了利群百貨的稅收問題之外,其旗下多家公司深陷重大訴訟案件也為其添了不少麻煩。
數據顯示,為了應對連續不斷的官司,利群百貨計提了逾百萬的訴訟費用。
招股書披露資訊顯示,在2013年度之前,該公司共有7件訴訟標的金融在100萬元以上的重大訴訟案件。其中,華夏銀行青島支行以及工商銀行青島市市南區支行為借款合同提起訴訟,判定利群百貨旗下子公司償還款項共計超過500萬元。
另外,青島健特生物投資有限公司以及青島國貨有限公司也因借款合同糾紛對利群百貨旗下百惠商廈提起訴訟。2000年11月15日,三百惠商廈向青島國貨集團借款400萬元,2001年9月青島國貨集團進行重大資産重組,對三百惠商廈債權也進行了重組,其中2,778,050.79元由青島健特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後三百惠商廈償還了20萬元,其餘款項未支付,被健特生物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2004年8月24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民事判決書,判決百惠商廈償還健特生物借款本金 2,578,050.79元和案件受理費 22,900元。2010 年 10 月 18 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劃走利群集團賬戶中的224萬元。後該案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調至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目前該案由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過程中。
招股書顯示,利群百貨對華夏銀行青島支行、青島健特生物投資有限公司的執行金額卻是0元。
不僅如此,招股書資訊還顯示,在相關訴訟中,還存在人身損害賠償訴訟的事項。一審判定利群百貨控股方利群集團萊州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賠償損失合計1207071.45元,該案件二審駁回,目前仍在審理中。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