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2月18日電 (記者 魏倩 李海霞)今日,5家支付機構在上海浦東新區外高橋保稅區簽署了自貿區內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的合作協議。跨境人民幣業務的實施細則成為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成立以來,公佈的首項自貿區金融業務細則。
會上,包括快錢支付、通聯支付、東方電子支付、銀聯支付、盛付通在內的5家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合作銀行對接簽約,啟動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試點。
支付機構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是指支付機構依託網際網路、為境內外收付款人之間真實交易需要轉移人民幣資金提供的支付服務、上海市註冊成立的支付機構以及外地支付機構在自貿區設立的分公司,凡取得網際網路支付業務許可的,均可從事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
去年12月2日,央行發佈《關於金融支援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明瞭自貿區金融改革的四個大體方向,即探索投融資匯兌便利化、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深化外匯管理改革。其後,跨境人民幣業務最先開展。12月5日,央行、自貿區管委會就組織7家銀行與7家企業簽訂跨境人民幣資金池和跨境人民幣借款的項目合約。
央行上海總部制定了《關於上海市支付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依據《實施意見》,央行上海總部將對支付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實行事後備案和負面清單管理。同時,要求支付機構在開展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中嚴格遵守現行規章制度中有關客戶備付金監管與風險管理的要求,嚴格建立並落實客戶實名制、客戶風險評級管理、風險準備金與交易佩服、交易與資訊安全管理等制度。
業內認為,此番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細則最先落地,將為接下來自貿區金融政策細則的漸次公佈打頭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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