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證監會正式通報了對萬福生科涉嫌欺詐發行及相關仲介機構違法違規案,其中,對該案保薦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薛榮年、曾年生和崔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對保薦項目協辦人湯德智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
據悉,依據《行政處罰法》的第四十二條有關規定,應萬福生科案中平安證券責任人薛榮年、曾年生、崔嶺、湯德智等4人申請,證監會于2013年6月13日舉行聽證會,聽取了薛榮年等4人就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提出的陳述、申辯意見。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萬福生科案引起社會各界人士和有關專家的關注,表明社會公眾對證監會公正執法抱有極大的希望。證監會將嚴格依法辦事,切實維護市場“三公”原則,維護廣大投資者及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將在履行相關法律程式後,依法對本案作出處理。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