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稱為張德志給黃女士手寫的欠條。本組稿件由黃女士供圖
黃女士稱,側躺在她身邊的男子就是張德志。
新京報訊 (記者林斐然 王大鵬 實習生劉冰洋) 昨日下午,有消息源向新京報記者爆料稱,湖北宣恩縣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張德志與其長期保持婚外情人關係。爆料人黃女士稱,其自2011年始與張開始交往,自次年開始,二人長期保持婚外同居關係。
昨日下午,湖北省恩施州檢察院紀檢組工作人員就此回應,紀檢組已收到相關舉報材料,張德志已在今年2月被免去宣恩縣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職務,相關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舉報人:為其三次墮胎
黃女士告訴記者,2011年,二人經朋友介紹在KTV結識,此後張德志就對她展開了追求,二人陷入熱戀。
“張德志最開始説他已經離婚了,只有一個女孩由母親照料。”黃女士稱,張此後在恩施市土橋壩附近小區租了房,並給她每天約50元的生活費。
她稱,他們經常在張出差期間密會,“一般是他告訴我地點,他先去我再去找他,也有我先去等他的情況。”
由黃女士提供的一張照片顯示,一上半身赤裸的男子正在酣睡,而黃女士就側躺在他身邊,黃女士稱該男子就是張德志。
而另一份視頻錄影顯示,該男子身著深色運動服,與攝錄人共躺在一張窄床上。“這是我為張德志第三次打胎的時候,他陪我挂藥時候拍的。”黃女士説。
她稱,在同居期間其曾先後為張打胎三次,而張多次保證自己一定會對其身體健康負責到底,但其最後徹底消失,連電話都不接,“第三次我的身體已經不能繼續打胎了,為此他在打胎前給了我五萬元,事後又給了我十萬元作為補償”。
而黃女士表示,至今仍留存有張德志給她寫的一張手寫欠條。根據欠條照片顯示,張明確將於黃女士結婚證領取時支付人民幣10萬元整,底部按有手印,落款時間為2014年12月18日。
免職為普通科員上班
昨日下午,新京報記者與張德志取得聯繫,在電話中他表示對該問題不願多提,聲稱“沒有這回事,照片可以拼接”。
記者檢索網路發現,在2014年10月21日,張德志曾以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身份出席宣恩縣檢察院會議,並就整改“四風”工作發表講話。
隨後,記者致電恩施州檢察院紀檢組詢問相關情況,田姓負責人稱,張德志確係恩施州檢察院工作人員,曾任偵查指揮中心副主任,並於2013年下派至宣恩縣檢察院擔任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一職。
紀檢組在今年2月份收到相關舉報材料後,立即就此事召開了黨組會議,並按照程式免去張德志現有職務,結束其下派期。據其介紹,張德志目前以普通科員身份上班,並等待調查處理結果。
上述負責人表示,院方對此事非常重視,絕不會有所偏袒,目前該案正在積極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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