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透支3萬餘元
趙某供述稱,因缺錢使用,他通過網上找專門辦理信用卡的人,支付了2500元,利用虛假信息辦理了額度為25000元的信用卡。面對需要承擔的鉅額利息,對自己“得不償失”的透支行為十分後悔。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趙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透支,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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