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透支3萬餘元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7月,被告人趙某使用虛假信息辦理了一張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信用卡。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期間,趙某使用該信用卡惡意透支消費人民幣36747.16元,經廣發銀行工作人員近600余次催收未還款。案發後,被告人趙某已連本帶息償還廣發銀行人民幣11538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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