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被法院查封,他卻藉口説要年檢,交了保證金把車輛解封,當天就把車子以0元“賣”給了親戚。昨天下午,南京鼓樓法院以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老賴”沈某有期徒刑7個月。
“老賴”把車轉給親戚
28歲的沈某2011年時因非法拘禁、聚眾鬥毆罪被判刑兩年多,他與其他六人還需連帶承擔被害人13萬餘元的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坐大牢的沈某名下沒財産,法院暫時也沒法執行。出來之後,他買了一輛白色現代轎車,鼓樓法院查到後,就把車給封了。
今年4月,沈某辦年檢時,發現車子被封,知道財産被法院掌握了。今年5月5日,他到法院提供6萬元擔保,申請車輛解封年檢。沒想到,沈某居然使詐,5月7日上午剛剛辦完年檢,他下午就將車免費“賣”給了自己親戚,並辦理了過戶。由於車輛所有權人發生變化,法院一時無法繼續控制該車輛,直至5月23日,車輛才重新被法院查封。
明知故犯走了“臭棋”
發現沈某轉移財産的事實後,法院將沈某約至法院説明情況,並將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立案。庭審中,沈某一副無辜的小表情,表示過戶是為了申請廉租房,並未惡意轉移財産,但“沒想到事情會這麼大”,是自己“太自以為是”。但檢方的證據顯示,沈某並沒有這麼無辜,法院提出解封申請時,法官曾經明確告知他,車輛不得過戶、年檢後需繼續被法院查封,沈某是在裝無辜。
沈某執行一案承辦人、鼓樓法院法官金晶介紹,因沈某出獄後沒有工作,這輛車是他目前養家的唯一手段,法院處理該案時並未打算直接強制拍賣車輛,而是準備訂立還款計劃,讓沈某用收入分期還錢。但沈某卻走了一步自以為聰明的“臭棋”,構成了犯罪。
公檢法將合力打“老賴”
昨天下午,鼓樓法院公開審理了沈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沈某的辯護人當庭提交一份證據顯示,昨天上午,沈某的家人到法院全額繳納了13萬餘元執行款。案件審理中,主審法官對沈某進行了當庭訓誡,考慮到沈某屬於累犯,再結合他坦白、親屬代為履行還款義務等情節,法院一審對其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昨天下午,鼓樓法院還召開發佈會,通報了為期15天的“夏季執行風暴”戰果。
通訊員 古法
揚子晚報記者 羅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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