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李雨生)陰雨天駕車撞人後逃逸,無目擊者,民警僅憑現場遺留下的一枚螺絲釘鎖定肇事車輛,從3700張“過車拍”中淘出真兇。4月19日,違法人魏某對其交通肇事逃逸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進一步審理之中。
4月6日一大早,武漢市交管局東新區交通大隊接到報警稱:豹懈還建小區三期內發生一起小轎車與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肇事車輛逃逸。民警現場調查得知,早上6時30分許,小區內居民桂爹爹一個人打著傘在路上行走,突然身體被猛地撞了一下,倒在泥濘之中,等他抬頭一看,一輛疾駛而過的小轎車消失在雨中。此時周圍沒有什麼人,桂爹爹只好爬起來,一瘸一拐走回家中。回家後不久他越來越感覺到左肋疼痛難忍且呼吸也很困難,慌了神的兒子問及痛因,桂爹爹才把早上遭遇訴説出來。見情況緊急,桂爹爹兒子一邊將父親送往醫院救治,一邊快速報警。
由於還建小區各種設施尚在完善之中,整條道路旁暫沒有安裝視頻監控,事發時又沒有任何目擊者,現場也沒有遺留下明顯的線索,連肇事車輛的顏色都無法判定,“無法以車找人”就意味著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了一起“無頭案”。
通過反覆的模擬現場,在桂爹爹倒地的方位上民警找到一枚不起眼的螺絲釘。這是一枚固定反光鏡的螺絲釘。顯然,事故車輛有一個反光鏡被破壞。於是民警將目光盯在了還建小區周邊方圓10公里範圍內的視頻監控,重點搜尋事發時段內反光鏡有破損的車輛。
豹懈街東臨黃石,南靠江夏,加之當日正值清明期間,路上來往祭掃車輛特別多,如何在不明逃逸方向及車輛中找出符合肇事特徵的車輛談何容易。民警找到武黃高速公路收費中心,調取相關的視頻監控,從“過車拍”中一張一張篩選。通過近10天的不懈努力,搜尋了3700張“過車拍”,終於找到了一輛銀白色的轎車,其右側反光鏡被撞掉,耷拉在轎車一旁。該轎車通關後往武昌方向行駛而去。
4月16日,民警根據轎車車牌,很快找到了車主魏某,並將其傳喚到交通大隊作進一步調查。經訊問,魏某對其交通肇事逃逸行為供認不諱。52歲的魏某是洪山區人,剛拿駕照不久的他購買了一輛新轎車。事發當日,他送親戚前往豹懈還建小區,送人完畢後下雨路滑,心急趕著回家的他加速往回趕,也許是下雨擋了行駛視線,他感覺車身猛然抖了一下,不在意的他以為是撞了個樹樁,於是沒作停留繼續往前趕。回到家後才知右反光鏡被撞掉了,於是他將車開到就近的“4S”店進行修理。直到民警找到府來魏某才知撞了人。
為了表達自己的愧疚之心,4月19日上午,魏某主動到醫院看望慰問傷者,賠付了先期看病的錢,取得了傷者家屬的諒解。民警表示將根據魏某的表現及傷者後續情況作進一步的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資訊系統備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上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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