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的朱先生想來北京買一輛尼桑驪威轎車,沒想到遇到的一夥賣車人,讓他損失慘重。賣車人原本説,交91200元包括車錢,還包括保險、車船稅等費用,另外送1萬元加油卡。可朱先生交完錢,保險的事對方不管了,送油卡的事也不承認了,另外提出要求朱先生再交2萬多的裝飾費。
朱先生説,他在網上查詢,一家名為“龍車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賣車的報價很低。1月21日下午,朱先生就和朋友一起來到南三環萬柳橋北的寶隆大廈,1906房間門口挂著“龍車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牌子。
進屋後,一名安經理接待了朱先生。雙方交談時,安經理説收91200元,可包括車款、保險、車船稅等。“另外安經理還説,要送我10000元加油卡。”朱先生説,他聽了安經理的報價,覺得價格挺低的,就答應了下來。雙方當時還草簽了一份協議,可朱先生滿腦子都在想著新車的事,事後他才發現,那份協議上“龍車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沒蓋任何公章。
隨後,這位安經理帶著朱先生去了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在一家4S店裏,朱先生刷卡交了83900元,另外的7300元以現金方式交給了安經理。當天,朱先生確實也提了車,同時那位安經理拿走了協議。
1月22日一早,朱先生和朋友再去“龍車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要對方兌現承諾,送1萬元加油卡。可沒想到,這時候安經理一口咬定,沒説過送加油卡的事,另外保險和車船稅也不幫忙交了。除此之外,朱先生發現一夜之間,他的協議上又被對方寫上要交25800元裝飾費,其中車身和前擋風玻璃的貼膜就要18000元,腳墊3200元,座套800元等等。
聽完這筆賬,朱先生極其憤怒,雙方最終鬧到了豐台區樊家村派出所。最終“龍車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另一位負責人答應,朱先生那25800元裝飾費不用交了。這位負責人退給朱先生1000元,但同時表示,他們公司不會幫朱先生交保險和車船稅。
朱先生説,“相當於我花了90200元只買了一輛裸車。現在我想明白了,對方提車時帶我去4S店,其實他們自己也沒有新車,只是幫著銷售。除了退給我1000元,留在安經理手裏的6300元也要不回來了。”
今天上午,記者看到朱先生手中的合同,發現上面沒有任何公章,合同也就不具任何法律效力。記者在北京市工商部門的網站上查詢,發現根本就沒有叫“龍車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企業。
記者也聯繫了那位安經理,但他拒絕承認自己是“龍車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該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員則不願對此事給出任何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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