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30日電 (記者 丁棟) 繼國務院出臺文件“助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後,中國官方30日再出臺文件,確定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扶持性電價政策。
7月21日國務院公佈《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針對電動汽車應用中的充電難、用電貴、基礎設施不配套等難題,提出加快充電設施建設的具體政策措施,掃清了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的一系列障礙。
30日中國國家發改委發佈的《關於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對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價格優惠,執行大工業電價,並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區等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電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用戶降低充電成本。
《通知》提出,要按照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於燃油(或燃氣)汽車使用成本原則,合理制定充換電服務費。
針對電動汽車的一系列用電優惠政策,將有利於降低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電動汽車、促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對於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將具有重要意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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