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加坡電 記者陶傑報道:為保護投資者利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近日公佈意見徵詢書,將加強對貴重金屬回購以及土地儲備投資等“非傳統”投資産品的監管。
近年來,新加坡市場上出現了越來越多針對散戶的“非傳統”投資産品,由於這些産品讓投資者擁有其基礎資産的權益,所以不在證券與期貨法令管轄範圍內。然而,在實際運作中,屢屢出現客戶權益受損問題,使得這類産品的投資風險較大。
對此,新加坡金管局認為,黃金、白銀和白金等産品需要作為債券受到當局的監管,這三種金屬被廣泛認為是類似于金融資産投資工具,因而此類交易具有債務抵押債券的風險。金管局認為,此類交易的發行機構也需要得到金管局頒發的營業許可執照。
另外,儘管各銀行內部都有自己的産品風險評估系統,但是,新加坡金管局還是建議讓所有銀行的投資産品採用統一的評級框架,註明産品的投資複雜程度和風險,在産品手冊中提供評級資訊,以方便投資者比較不同發行機構的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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