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4月24日通過一項法律草案,要求到2020年在歐盟出售的新汽車平均每千米二氧化碳排放量由目前的130克減少到95克,歐盟環境委員會已批准該草案。
對於計劃生産二氧化碳排放量超標車的歐盟廠商,法案提出補救措施,即要求廠商必須同時生産每千米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足50克的超清潔汽車。具體規定是:2013年至2015年每生産1輛這樣的超清潔汽車,最多可生産3.5輛超標車;2016年至2023年可生産1.5輛超標車;2024年以後可生産1輛超標車。法案還規定,年産量在1000輛以下的汽車製造商不受該法案限制。
據統計,歐洲1/5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來自汽車尾氣排放,道路運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至2008年之間增加了26%。照此法案,預計到2050年,歐盟道路運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將減少一半。(記者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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