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於單門獨院傳統農業,隨著資本、勞力、土地等要素結合日益緊密,各類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的農業新業態在成長的同時,有些政策困惑也逐漸顯露出來:有的都市農業項目無法取得用地指標,直接打起了土地政策“擦邊球”,甚至違規用地;有的農業補貼政策“落地”效果不佳,對規模農業發展支撐力不足;有的農業項目在土地上積累了大量固定資産,卻無法成為有效抵押物,成了沒有融資功能的“死資産”。
都市觀光農業項目用地打“擦邊球”
在重慶一戶農家樂採訪時,記者看到10多座木質“農家旅舍”環湖而建,建築物離地挑空一兩米,使用鋼架作支撐。農家樂負責人説:“之所以要騰空建房,就是因為政策規定農業用地不能改變用途,但農旅配套又必須建接待設施,離地挑高建木房風險就較小。”
山前綠樹成蔭、景觀廊道、亭臺水榭繞湖而建,景色宜人;山腳下佔地1畝多的花卉植物主題餐廳呈現鄉村民居風格,古色古香,配套主題餐廳,可供遊客用餐、娛樂;山上400多畝林地栽種楊梅、櫻花等,可供採摘、觀賞……重慶某區一農業觀光園建於2012年,業主張天新(化名)累計投入3000多萬元,重點以特色效益農業為基礎,配套發展休閒旅遊。
經過多年投入,項目已成熟,遊客接待量持續增長,但張天新坦言,自己心裏總是懸吊吊的、不踏實,原因就在於觀光園以臨時生産用房和農業附屬設施建設的名義,搞起了主題餐廳和住房,打了用地政策“擦邊球”。
張天新説:“流轉之前,觀光園的地大多是撂荒的,由於流轉租金比較高,農戶默認了我們修房的行為,但是土地流轉有期限、農地改變用途也違規。合同一到期,農民要求原貌歸還土地該怎麼辦?土地執法部門來查處,要求拆掉房屋,又該怎麼辦……這些我們心裏都打鼓。”
無獨有偶,記者採訪的另一個都市農業項目也是“戴”著建農業附屬設施的帽子,其實搞的是永久經營性建設。項目業主劉海(化名)説,公司搞休閒垂釣觀光農業,要想賺錢,廚房、餐廳、住宿設施也是必須配套的。但現在農業項目用地難,基本批不了建設用地指標,就只能打“擦邊球”。
相比用修農業附屬設施名義直接建房,有的項目做法就更“巧妙”些,如修建水泥柱,將建築物從地方騰空,使項目看似滿足政策規定的建築不破壞耕作層的要求;有的則修建所謂的陽光餐廳,其中保留一定的綠地、水塘,看起來好像沒有改變土地用途;有的則修建木屋,如果被查處,也可以低成本拆除……
都市觀光農業項目用地“擦邊球”問題多發,既與項目投入不規範,有的為了謀取利益,踩用地紅線有關。同時,一些合理的建設用地需求無法得到滿足,也迫使不少人選擇“繞著政策走”。
“搞特色效益農業,不能光就農業説農業,要發揮農業休閒、觀光、旅遊功能,延長産業鏈,建設配套用房和設施有客觀需求。但農業建設用地管控嚴格,如果觸碰紅線,風險很大。”重慶兩江藝龍實業發展公司流轉了2000多畝土地,發展花卉苗木和有機農産品,總經理尹詩麟説:“公司曾打算依託有機農産品種植,發展採摘體驗、觀光旅遊項目,農産品附加值能大幅提升,就因為用地指標沒法落地,配套設施建不了,最後不得不放棄。”
根據相關規定,農業結構調整,可以允許在農地上建設一定數量的臨時生産用房,不辦理産權。但什麼是臨時?臨時期限有多長?都沒有明確規定,各地都在“摸著石頭過河”。隨著農業投資體量越來越大,用地矛盾可能會越來越多暴露出來。
補貼政策難“落地”
都市觀光農業成長需要用地指標,而規模化糧食生産則更需要政府補貼扶持。但原本鼓勵集約、規模農業發展的大戶補貼政策,在操作層面上也面臨不少問題。
根據政策,重慶的種糧大戶補貼標準為規模50-100畝的,每畝補貼160元;100畝以上的,每畝補貼230元。但在基層,原本面向規模經營的大戶補貼,卻遭遇了散戶分利的現實尷尬:流轉出土地的農民雖不種糧,卻也要求比照其他種糧農民享受農資補貼、糧食直補等,分享大戶補貼資金。
“這些年國家出臺不少補貼政策,種糧農民打心眼裏歡迎。可補貼是按承包面積,補給土地承包者,並非我們這些實際耕作人。”重慶梁平縣種糧大戶胡永剛説,村裏農民把土地轉包給我們,除了能收取租金外,補貼款還要切一塊返還給農民。不種糧的能得到150元,種糧的只有10元/畝,這對我們這些堅持務農的人的積極性多少有些挫傷。
墊江縣新民鎮種糧大戶潘治才流轉土地103畝,按照每畝230元標準,能得補貼2.3萬元。“我實際能拿到手的也就1.6萬元,其餘的錢都要‘返還’給租給我土地的農戶。”潘治才説,這些農民雖然自己不種地了,但一樣要求享受補貼;如果不給錢,就不流轉地。
記者在重慶農區對30多個種糧大戶走訪發現,近七成大戶土地流轉面積在50畝-100畝,政府補貼扣除散戶分利後,大戶實際到手的補貼款一般只有四五千元,有的地方甚至出現“散戶拿補貼大頭,大戶所剩無幾”的情況。各地種糧大戶反映,現在不少農民將補貼資金看作是政府普惠性福利,而不是國家鼓勵糧食生産的專項資金,覺得補貼款就應該有自己的一份。再加上一些地方土地流轉不規範,有的是口頭協議,有的沒簽正式合同,轉出土地的農民相對強勢,如果不返還補貼,就要收回土地。
在梁平縣仁賢鎮仁賢村,流轉240畝土地種糧的大戶胡永剛原本很有信心:按照畝均1000斤稻穀産量、每斤1.3元市場價計算,種糧一年毛收入有30多萬元。扣除每畝1200多元租地、種植成本,再加每畝230元的大戶補貼,一年下來純收入能超過6萬元。這個收入,比外出務工高,還能就近照顧老人、小孩,也算有吸引力。
但現實的經營帳單是:胡永剛每畝補貼實際到手僅80元,一年到頭忙下來,攏共賺不到2.5萬元,平均月收入2000元左右,不如外出打工。對於胡永剛而言,目前種地就面臨“進退兩難”:不能足額拿到大戶補貼,繼續種無利可圖;如果放棄,此前耗資10多萬元購買旋耕機、抽水機等設備,就相當於打了水漂,損失很大。
固定投入變成“死資産”
記者採訪發現,除了用地政策、涉農補貼之外,目前一些農村金融政策也不利於農業新業態成長。例如,隨著各地土地流轉加快,農業生産配套建設了越來越多的附屬設施和生産管理用房,然而由於沒有明晰的産權,這些“沉澱”在土地上的資産,已引起農業大戶普遍擔憂。
在重慶某農業園區,從2008年建設以來,已入駐農業龍頭企業超過50家,形成了優質糧油、晚熟柑橘、花卉苗木等特色産業。“一方面農業發展缺資金,另一方面即便有資金投入,也難以獲得保障,無法融資迴圈,成了‘死資産’。”談到農業項目的融資瓶頸,園區管委會主任告訴記者,為解決這個問題,政府也想了不少“土辦法”,例如根據鄉村道路、水利設施、林木、農業生産配套設施等不同投資項目,區級涉農部門可以給企業出具投資證明,以降低銀行貸款門檻。即便有這些措施,金融機構仍不認可農業投資形成的固定資産是有效抵押物,融資依然困難。最近6年以來,園區農業企業投資累計超過40多億元,但每年貸款也僅有2000多萬元。
在河南省信陽市息縣,記者曾採訪農業大戶于慶海,他流轉了1000畝土地種西瓜,為了提高生産效益,于慶海每30畝地就打一口深機井,還自費配套修建了灌排溝渠,裝了變壓器,基礎設施一次性投入40多萬元。于慶海説:“西瓜每種植3年就要換一次地,建在土地上的配套設施沒有産權,也不可能賣給農民,每次換地就等於資産‘白送’一次。”
發展規模效益農業,不同於以前一家一戶種養殖,必須付出土地租金、人工成本、運作費用,要實現良性發展,沒有融資支援是不可想像的。重慶錦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專業從事苗木種植、柑橘苗木育種、加工,公司項目經理熊企説,本來農業就是高風險行業,再加上目前項目發展基本還靠企業自有資金維持,稍有不慎,資金鏈就可能斷裂,經營風險很高。
重慶蒙來利特農業發展公司流轉200多畝土地,投入了1000多萬元發展觀光農業。公司董事長秦利剛説:“項目發展遭遇資金難題時,準備向銀行貸款,但銀行工作人員説農業生産用房、道路附屬設施等固定資産投入,産權不明,無法價值評估,也不能抵押,一分錢都貸不了。最後沒辦法,我只得用城裏房産做抵押,還要別的企業擔保,才能貸出來錢。”
為推動農村産權制度改革和農業金融創新,近年來,部分地區已在逐步開展農村承包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兩權”抵押貸款試點,但對於投資于土地上的大量農業固定資産能否進行抵押貸款,改革才剛剛涉及。
[責任編輯:袁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