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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5.5% 人社部解釋增幅降低原因

2017年04月17日 08:11:14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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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5.5%

  專家:增幅綜合考慮經濟和人口等因素

  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日前共同印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準,總體調整水準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每人平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據悉,這是我國連續第13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準。在經濟增速持續放緩、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增大、人口老齡化加速的形勢下,國家繼續堅持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將使89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中受益。

  我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在經歷了11年連續以10%左右的幅度上漲以來,從2016年起漲幅下降至6.5%,且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職工並軌上調。對於養老金增幅降低的原因,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解釋稱,今年按5.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是國務院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調整基本養老金,不僅要考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和職工工資增長情況,還要考慮基金支付能力和財政承受能力;不僅要考慮廣大退休人員當前切身利益,也要考慮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和廣大退休人員的長遠權益保障。

  通知提出,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準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週密安排。各地上調養老金的方案要在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説,今年在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面將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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