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本市具備資質的醫師多點執業,在執業地點數量上將不再有限制。日前,市衛生計生委發佈重新修訂的《北京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該委有關負責人昨天對辦法進行解讀。
2010年,北京成為試行醫師多點執業政策的試點城市,制定了《北京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試行)》,2011年3月1日起實施。截至2014年6月,本市共計有2116名醫師辦理了多點執業註冊,執業範圍涉及內科、外科、婦産科、兒科等多個專業。辦理多點執業的醫師第一執業地點以公立三級和二級醫院為主,第二執業地點以民營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機構為主。
此次修訂是對《北京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的首次修訂,希望通過調整完善,為醫師多點執業“鬆綁”。修訂後的新辦法最重要的改變是,取消了原辦法中對執業地點數量上只能在二至三個醫療機構開展診療活動的限制。依據新辦法,今後醫師選擇多點執業醫療機構數量不再設置上限。
在辦理多點執業註冊的提交材料中,取消向行政部門提交本單位同意證明的要求,體現區分政府監管權與用人單位自主權的原則。不過,市衛生計生委表示,這些事項屬於用人單位用人自主權範疇,應由用人單位與醫師協商決定。
市衛生計生委表示,新政除了進一步為醫師多點執業“鬆綁”之外,還增加了對醫師考核等管理方面的內容。對開展多點執業的醫師增加“按照醫師定期考核管理的相關規定接受各執業地點的定期考核”,“應當向第一執業地點所在醫療機構報告多點執業的有關情況,根據與相關醫療機構簽訂的協議,合理承擔工作任務,合理安排工作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等管理性規定。(記者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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