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小長假剛結束,北京市就率先在厲行節約上狠下功夫。昨天,北京市財政局同時發佈《北京市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北京市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培訓費管理辦法》、《北京市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北京市黨政機關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等5項通知,嚴禁黨政機關超支辦會、超支培訓、以考察之名公款出國,甚至細化到在會議用餐中不上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
禁止在風景名勝區辦會
對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召開的會議,市財政局首次細化為三類。其中,一類會議包括市黨代會,市委全會,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二類會議包括市委、市政府各部委辦局召開的全市性會議,按照有關要求承辦的全國性工作會議,以及面向全市公眾或提供公共服務的其他專業性會議。三類會議則指單位內部會議以及除一、二類會議外的各類小規模會議。
通知明確,各單位應優先選擇單位內部會議室、禮堂、招待所、培訓中心等具備會議承接能力的會議場所召開會議。但是,嚴禁到北京以外地區,以及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參會人員在50人以內且無外單位代表的會議,原則上在單位內部會議場所召開,不安排住宿。同時,各類會議的會期也需從嚴控制,二類、三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2天,而傳達、佈置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1天。
會議伙食費最高不超150元
控制了會議的舉辦場所和會期,會議費用也得嚴格把控。通知明確,會議費由會議召開單位承擔,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區縣轉嫁或者攤派。
會議費支出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其他費用。具體而言,一、二類會議支出總額為550元/人天,其中住宿費300元/人天、伙食費150元/人天。三類會議支出總額為450元/人天,其中住宿費240元/人天、伙食費130元/人天。各項明細費用之間可調劑使用,但伙食費不得超過核定標準。
會議用餐不得上煙上酒
記者注意到,在會議用餐上,此次文件給出了詳細的細則,不僅強調各類會議的伙食費不得超過核定標準,還規定會議用餐上要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嚴禁提供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
同時,會議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遊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培訓伙食費最高110元
具體到各項費用上,培訓費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講課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其他費用,總額不得超過450元/人天。其中,住宿費180元/人天;伙食費110元/人天;場地費和講課費100元/人天;資料費、交通費和其他費用60元/人天。和會議費支出標準一樣,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但伙食費不得超過110元/人天的核定標準。
另外,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肴,不得提供煙酒;7日以內的培訓不得組織調研、考察、參觀。 本報記者 趙瑩瑩 J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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