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治污三年行動將投260億元 擬通過4種方式籌資———
“本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面臨形勢依然嚴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後於城市發展。
我們將利用3年時間,建設完成4大類工程,實現首都水環境的根本好轉。三年後,全市污水處理能力將由每天398萬立方米提高到626萬立方米,污水處理率將由83%提高到90%。污水未經處理直接入河的現象將得到有效遏制。”
——副市長林克慶
本市將逐步提高污水處理費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和再生水價格,市發改委將於6月完成工作方案。昨日,副市長林克慶部署實施《北京市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13-2015年)》。該方案將以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為核心,設定了4大類83項任務。
治理污水三年需投260億元
據市水務局副局長劉斌介紹,通過測算,治污的三年行動計劃大概需要260多個億的工程投入,其中中心城180多億元,郊區80多億。對於如何籌得這260億元,劉斌明確有四個來源:一來源於平時所交納的污水處理費;二是政府的補貼和今後的加大投入;三是希望一些企業能夠帶著資金投入到污水治理建設中來;四是啟動融資平臺,籌措資金。
而對於經費的來源之一污水處理費,林克慶表示,將逐步提高污水處理費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和再生水價格。在污水處理費覆蓋服務價格前,將現有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基本建設政府投資、財政運營經費補貼與污水處理行政收費統籌使用,用於購買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公共服務,服務價格應涵蓋排水和再生水運營成本及合理收益。而根據計劃,市發改委將在6月完成逐步調整污水處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標準和再生水價格的工作方案,適時調整。同時,市財政局制定的《北京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也將在今年10月完成徵求意見稿,2014年6月發佈實施。
據悉,目前本市居民所交納的水費中都包括污水處理費一項,其0.9元/噸價格已經執行多年,高於全國36個大中城市平均值0.78元/噸。再生水價格則為每噸1元。
無配套污水處理設施 不批立項
林克慶強調,要建立排污源頭控制機制。所有開發建設項目須開展排水認證,排水認證將成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要件,及時掌握城市發展動態,調整排水和再生水建設計劃。對於下游無公共管線和污水設施的項目,必須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對無配套建設的各類建設項目,環保部門不批准環評,規劃、發展改革等部門不批准項目規劃和立項報告,住建部門不予竣工驗收,不得投入使用。而制定排水論證規程標準和工作流程也將在10月完成徵求意見稿,2014年6月發佈實施。
據悉,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建設項目將按照特事特辦原則,納入綠色審批通道,實行並聯審批,縮短審批週期。同時,加強企業污染源監管,制定更嚴格的工業企業排放標準,儘快修訂出臺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使其排放與水環境品質標準相協調。該標準10月完成初稿,明年6月發佈實施。
清河涼水河等將建臨時治污措施
今年,為阻斷污水直排入河、應急改善水環境,在規劃中的污水處理廠尚未建成投入運作前,本市將啟動臨時治污工程建設。林克慶表示,臨時治污工程包括對現有的污水處理廠深度挖潛、在城鄉結合部重點村莊、小區及河道干支流重點排污口建設臨時治污工程等,由此本市的日污水處理能力將新增19萬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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