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新修訂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將正式實施。與此同時,由本市質監、工商、衛生等部門制定的若干配套細則也將同步實施,新條例及配套細則對市民極為關注的路邊攤、小作坊、夜市、農家樂、網上售賣食品等,均出臺了一系列新的安全監管辦法。
食品攤販
須登記備案 由城管監管
對很多北京人來説,那些聚集在地鐵口、繁華街巷、社區周邊的食品攤販,一直讓人又愛又恨。一方面,他們的存在確實給生活帶來了一定方便。但同時,其販賣的食品是否安全衛生,總讓人難以放心。再加上佔路經營阻礙交通、污染環境等問題,經常引發各種糾紛。
對於食品攤販這樣一個世界很多大城市都存在的監管難題,北京市的做法是堵不如疏。
新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區、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方便群眾、合理佈局、保證安全的原則,劃定臨時區域、規定時段,供食品攤販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社會公佈。
劃定臨時區域應當在幼兒園、中小學校門口200米範圍以外,並不得佔用道路、橋梁、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他不宜設攤經營的場所。食品攤販不得在臨時區域和規定時段外經營。同時,對食品攤販經營的食品品種實行目錄管理。
為了解決食品攤販流動性帶來的安全隱患,新條例第十六條同時規定,食品攤販須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登記,取得食品攤販經營證。今後將由城管部門對食品攤販實施監管,並查處流動無證照生産經營食品行為。
民俗農家樂
重新界定 不得散養家禽
看慣了大城市的繁華與喧囂,鄉村的青山綠水更讓人覺得可愛。隨著北京私家車的普及,週末或節假日到郊區旅遊的市民越來越多,吃農家飯當然是郊區遊必不可少的項目。為了保障市民在鄉村民俗旅遊戶吃得安全放心,作為新條例的配套文件,市衛生局制定了《北京市鄉村民俗旅遊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辦法》,進一步加強對鄉村民俗旅遊戶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
監督辦法首先對鄉村民俗旅遊戶的概念進行了嚴格界定:指經市或區(縣)旅遊局評定,以鄉村自然人文旅遊資源為依託,以田園風光和農家生活方式為特色,為遊客提供餐飲服務的農戶。新規特別強調,鄉村民俗旅遊戶應具有兩大特徵:一是以家庭為單位,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從業人員;二是餐飲服務經營使用面積不超過150平方米。
新規還對申請鄉村民俗旅遊戶餐飲服務許可應當具備的條件進行了規範,包括經營場所食品處理區總使用面積不小于8平方米;至少安裝3個水池,保持上下水通暢;戶內飼養的禽畜類動物遠離食品加工經營場所,並不得散養等。此外,新規嚴禁鄉村民俗旅遊戶採摘使用有毒山野菜等植物;不得加工顧客自採自摘的山野菜等植物。
夜市餐飲
納入許可管理 禁售涼菜、生食等
每年夏天,北京的夜市餐飲都格外紅火。啤酒、花生、毛豆、小龍蝦、羊肉串、烤生蠔……熱鬧歸熱鬧,可提起夜市食品的衛生狀況,相當多的市民都不敢細想。“花生、毛豆就在路邊擺著賣,汽車從旁邊一輛一輛的過,不知道落了多少土。”
根據即將實施的《北京市夜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辦法》,夜市餐飲也將實行許可管理,即由夜市餐飲的舉辦者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許可申請。夜市餐飲服務參與者須選擇遠離污染源25米及以上,距離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門口200米及以上的經營場所,並得到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批准,在指定區域和夜間時段內集中經營。
辦法規定,夜市餐飲服務的參與者應使用密閉、潔凈的食品級容器和運輸工具配送所需食品半成品;具備相應的防蠅、防雨和與經營品種及數量相適應的制售工具、容器、專用冷藏冷凍以及廢棄物暫存設施。
夜市餐飲服務參與者禁止在夜市餐飲服務場所從事涼菜、裱花蛋糕、生食水産品等生産經營活動;夜市餐飲服務不得提供國家和本市因防病需要禁止經營的食品。
消毒食具
提高門檻 實行市場準入
用廢舊T恤擦食具、想怎麼操作怎麼操作、證照全無……近日有媒體曝光5家不合格企業消毒食具流向300家餐館的消息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不過從下月起,類似不規範的做法有望終結。作為新條例的配套細則之一,《北京市餐飲具清洗消毒企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4月1日起將同步實施。根據規定,從事餐飲具清洗消毒活動,也須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
新辦法從工廠設計與設施、餐飲具採購、生産過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個人衛生與健康要求等方面,均列出具體的操作準則。如,餐飲具清洗消毒單位應具有獨立專用、佈局合理,其高度能夠滿足工藝和衛生要求的廠房,劃分生産區和生活區,生産區應當按照清洗消毒流程獨立設置餐飲具回收和粗洗間、清洗消毒間、包裝間、成品間和包材庫、原材料庫、更衣室等。建立採購、生産、加工、包裝、儲存、運輸、銷售等生産經營記錄,不得採購、使用、銷售、儲存、運輸來源不明的食品相關産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衛生要求;實行批次自檢和季度送檢,並留存相關檢驗報告兩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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