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擬禁售散裝食品和奶粉
《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5個配套文件公開徵集意見
年輕人熱衷在網上淘買食品。 紀晨 攝
食雜店不得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網店不得銷售散裝食品。新修訂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即將於4月1日開始施行,即日起,由北京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配套規範《北京市流通環節食品現場制售許可管理規範》等共5個配套文件,通過官網向公眾徵求意見。其中規定,網店等“無店舖銷售業態”不允許經營散裝食品。
按照《北京市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凡是在本市流通環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都要先取得食品流通許可。《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期限為3年。
經營項目則按照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乳製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或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3種類別來核定,尤其是散裝熟食,須特別申報經許可後方可經營。而對網店、郵政、電視購物、自動售貨機等無店舖經營,明確規定不得賣散裝食品。
記者同時發現,無店舖經營項目核定只有預包裝食品,沒有“乳製品”銷售一項,這也意味著今後網店也將被禁止銷售奶粉。“網購奶粉存在較大安全風險,不利於監管”,市工商局相關人士指出,特別是一些“海外代購”嬰幼兒奶粉在可追溯性方面都較難控制。
市工商局表示,流通領域食品經營者一旦出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將進行違法懲戒公示,通過網上公示、現場公示等形式,向公眾明示該食品經營者名稱、違法事項和行政處理決定等內容,接受監督。
亮點1
現場制售項目須提交設計圖紙
超市裏製作大餅饅頭、涼拌菜、糕點、豆製品等現場制售的經營者,同樣應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後方能經營。《北京市流通環節食品現場制售許可管理規範》規定,商場超市內經營食品現場制售的區域,不得超過食品銷售區域總面積的10%。便利店可從事即食的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的加熱,而食雜店不得從事食品現場制售。
從事現場制售項目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向食品流通許可審批部門提交經營場所設計圖紙進行審查,待設計圖紙審查通過並結束施工後提交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一經核準,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場所佈局。熟食滷味、糕點、豆製品的製作場所和設施,均有準入要求。
究竟哪些食品允許現場制售?在食品流通許可證上要求標明現場制售的品種,讓消費者一目了然,未標明的不得銷售。而且現場制售的食品原料規格、數量、生産批號、保質期、供貨者、進貨日期等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以往出租櫃檯出現問題,商場超市往往推責。而此次意見稿提到,承租商場、超市場地櫃檯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的,出租方要書面承諾對承租方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統一管理,對食品安全負責,並由出租方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亮點2
無店舖禁賣散裝食品
此次徵求意見稿還特別提到對無店舖銷售的許可監管。《北京市業態分類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規範》中明確提出:“無店舖銷售業態不得經營散裝食品”。
徵求意見稿對無店舖銷售進行了界定,是指經營者不通過店舖,而通過網際網路、郵政、電視、電話、自動售貨機等方式進行食品銷售的業態。無店舖銷售經營方式為零售,經營項目核定是預包裝食品。
根據意見稿要求,利用網際網路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在網店主頁的明顯位置公示經營者名稱、聯繫方式、電信與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經營性網站備案登記號等身份資訊以及食品流通許可證號。
利用郵購、電視電話購物申請零售食品的經營者,申請時應提交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營業執照編號等身份資訊以及食品流通許可證號的公示方法。利用自動售貨設備申請零售食品的經營者,申請時除了提供上述資訊,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放置地點。
追問
什麼是散裝食品?
市工商局解釋,《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中規定,預包裝食品是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製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除此之外的都算散裝食品。
通俗意義上説,散裝食品,又稱“裸裝”食品,是那些沒有進行包裝即進行零售的食品。
為什麼網店不讓賣散裝食品?
市工商局食品處處長冀瑋對此解釋説,此次徵求意見稿主要是從食品安全的角度考慮,對網上散裝食品提出了禁止性規定。網店等無店舖銷售因其經營特殊性,在食品衛生、可追溯性等方面都存在風險,一直被認為是食品監管的難點。
網店:
“散裝”食品賣得挺火
現在有很多年輕人熱衷在網上淘買食品,其中不少是散裝食品。記者昨日登錄淘寶網,以“散裝食品”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出現17000多個相關産品,熱門品類有餅乾、鍋巴、巧克力、糖果、堅果等。
一種“散裝”臺灣休閒零食宏亞蜜蘭諾77松塔,近30天售出7846件。在這家網上“食品商城”,銷售的小食品還有牛肉粒、芒果幹、紙皮核桃、和田棗、魷魚絲等,多數資訊顯示是散裝。
在一家主要銷售糖果的網店裏,僅“散裝”大白兔奶糖最近一個月就有2847筆成交記錄。在商品介紹裏,賣家明確告知“我們是按斤兩稱重的哦!”在另一家“特産美食城”,散裝麻辣鍋巴也是按斤兩銷售,標注著250克5斤。
據了解,價格便宜、品種豐富,是許多消費者網購食品的原因,但對於散裝食品更多是擔心包裝破損和分量不足。一些買家評價顯示,包裝問題是網購散裝食品的主要風險之一。儘管賣家基本都承諾會盡可能保證包裝完整,但也承認運輸過程中難保萬無一失。
不過記者發現,一些網店店主自稱的“散裝”食品並不是法律意義上規定的散裝食品。此次擬被禁止的散裝食品主要是指無包裝的“裸裝”食品,比如散裝熟食、散裝餅乾鍋巴等等。因此有關部門也提醒食品經營者,在標注方面應儘量準確。(本報記者 楊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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