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就在五部委發佈房地産“新政”的次日,《存款保險條例》正式公佈,存款保險制度在中國得以建立。
這是自1993年《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首次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之後,“靴子”終於落地。
存款保險制度,就是銀行按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費,一旦發生經營危機或破産倒閉,存款保險機構可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向其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條例明確了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換句話説,假如銀行倒閉了,儲戶存在每家銀行的存款中,被保障的存款最多50萬元。超過50萬元的部分,有可能得不到賠付,或按一定比例賠付。
這意味著,存款由過去國家的全額隱含保險轉為顯性的有限擔保,銀行可能作別“剛性兌付”的時代。
錢都存在一家銀行安全嗎,還是應該分散存錢啊?
存款保險制度是為在銀行破産的情況下,保證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專家説了,“在當前和未來一段時間,經濟金融形勢總體穩定,即便客戶在單一存款機構的存款本息超過50萬元,也不用急著搬家。”
而且一般情況下,你的存款應該是在50萬元覆蓋範圍之內。根據人民銀行披露的數據,50萬以下的存款賬戶佔比達到99.7%,可以保證絕大部分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從國際上看,償付限額一般是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GDP)的2倍~ 5倍,考慮到我國居民儲蓄傾向較高,而將最高償付限額設為50萬元,約為2013年我國每人平均GDP的12倍,高於國際一般水準。
雖然設定了賠付限額,也並不是説50萬以上的資金就完全不能賠付了。一旦銀行破産,超過50萬元的部分,存款人還是能從銀行清算財産中得到補償的。從國際經驗來看,存款保險機構也會通過早期干預或銀行重組等措施,儘量不讓銀行走到破産的地步。
其實此前徵求公開意見時,央行相關負責人就給了“定心丸”:即使個別小型存款銀行發生了被接管、被撤銷或者破産的情況,一般也是先動用存款保險基金,支援其他合格的金融機構對出現問題的存款銀行進行“接盤”,收購或者承擔其業務、資産、負債,這樣存款人的存款將轉移到其他銀行,繼續得到全面保障。
如果實在擔心,那就把100萬存款分散在兩家以上的銀行,所有的資金都將得到保障。當然,如果你是土豪身家至少1000萬元,還是學會如何理財吧,“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裏”。
所以綜合來看,存款保險制度利好儲戶,這裡也一併提醒各位以後存款也是風險的,培養風險識別能力。
除非是趕上大的金融動蕩,存款才可能打水漂了。比如,1998年,受亞洲金融危機衝擊,海南發展銀行因嚴重支付能力不足而關閉,不過當時由央行指定工商銀行兜底。
那麼對銀行來説會有什麼影響呢?
按照該項制度,投保機構應當交納的保費,按照本投保機構的被保險存款和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適用費率計算,具體辦法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
也就是説,銀行機構要繳納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的保費,短期內肯定會增加一定成本。
由於國家不再兜底之後,存款保險制度實行差異化費率,所以對各個銀行影響也是不一樣。銀行各自的運營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等差異將導致其競爭力進一步分化。
比如,股份制銀行、城商行等中小型銀行將面臨更大的盈利壓力,必須依靠差異化競爭、提升盈利能力以及提高風險管控水準來提升競爭力。此外,中小銀行平均風險要大於國有大型銀行,成本估計會更高。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