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去年年底發佈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再一次引起了社會各方面對地方債務的關注。雖然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9萬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67萬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4.34萬億元,合計為17.9萬億,與此前各方的猜測存在較大差異,沒有外界所説的那麼“嚇人”,風險也在可控範圍之內。但是,這不意味著地方債務不存在風險。
在中國,數據背後的問題,特別是深層次問題,才是真正的問題。那麼,透過地方債務,到底折射出哪些深層次問題呢?
顯然,第一個問題是地方政府職能異化。眾所週知,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説到底是一場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大調整。調整的結果,就是一方面財力迅速向中央集中,另一方面事權迅速向地方轉移,從而使地方在財權與事權方面嚴重不匹配,地方財政困難不斷加劇。但是,儘管如此,在2003年房地産市場沒有放開之前,地方政府的職能和思路還是比較清晰和規範的,即便有些負債,也是看得到影子、見得到底的。
但是,2003年房地産市場的放開,一切徹底轉變了。地方政府開始逐步品嘗到了城市建設和土地開發的甜頭,享受到了“土地財政”帶來的快感。更重要的,它對政績的催熟速度,超過了任何産業。於是,政府職能也在城市建設和土地開發中逐步扭曲,“土地財政”帶來的鉅額收益,不僅沒有讓地方財政渡過難關,反而帶動了地方負債的快速攀升。
如果説地方負債是因為房地産市場放開而帶來的話,那麼,地方負債的多少,則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地方職能異化的程度。
當然,如果地方政府在負債的同時,能夠建立有效的償債機制,維護政府信用,也是可以接受的。關鍵在於,從目前地方政府對待債務的態度來看,似乎很難看出他們有多少是願意承擔償還責任的,是願意做到誰舉債、誰償還的。於是,就産生了第二個問題,那就是政府信用缺失。
地方債務反映的不只是債務多少問題,更重要的反映了地方政府對待債務的態度和認識,反映了地方政府的信用。地方政府只顧負債、不顧償債的行為,顯然是信用缺失的表現。
而從近年來地方債務快速形成的過程來看,金融生態環境惡化也是不可忽視的深層次問題之一。政府的負債怎麼形成的,很大程度上就是銀行信貸資金投放扭曲和異化的結果,相反,更需要得到銀行支援的實體經濟,則因為銀行經營思維和思路的扭曲、異化,生存環境變得越來越惡劣、日子越來越難過。相當一部分實體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只能求助於地下金融,繼而造成整個金融秩序的混亂。
所以,政府負責的快速攀升,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金融生態環境的惡化,金融秩序的惡化。政府負債越多的地區,金融生態環境惡化的程度也越高。
最後一個問題,就是實體經濟被邊緣化。首先,政府負債的快速形成,讓資金大量流向政府融資平臺和房地産開發企業,造成實體企業嚴重受困于資金。第二,政府對實體企業利益的蠶食越來越嚴重。如對實體企業課以高額稅負,收取各種費用等。第三,推動和加劇了社會資本撤離實體經濟,使實體經濟出現“空心化”現象。
所以,地方債務到底高不高,有沒有風險,需要從深層次加以分析與解剖,而不是局限于幾個數據。如果這些深層次問題解決了,按照目前的負債情況,應該風險不大。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