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迅猛推進的背景下,監管部門只有加快監管轉型,把該放的權力放下去,把該管的事情管起來,才能既激發股市活力,又真正保護好投資者權益,為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奠定良好基礎。
本期“經濟日報 中央電視臺聯席評論”關注話題——IPO改革須“放”“管”兩輪同轉。
IPO重啟後,引起巨大市場爭議。日前,證監會發佈緊急公告,制定3大舉措強化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過程監管,給中小投資者吃了一顆“定心丸”。在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迅猛推進的背景下,監管部門只有加快監管轉型,讓“放”和“管”兩個輪子同時轉起來,把該放的權力放下去,把該管的事情管起來,才能既激發股市活力,又真正保護好投資者權益,為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奠定良好基礎。
把IPO的發行及定價權等還給市場,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是我國股票發行改革的重要方向。此前很長時間以來,哪些企業可以上市、新股發行的多少快慢,都需要漫長的審核程式,時間長、效率低、成本高,在客觀上使新股成了稀缺的“唐僧肉”,無論企業好壞、發行定價多高,股票都易遭到瘋搶和惡炒,影響了正常的企業融資,被視為股市健康發展的“惡疾”。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的要求,證監會在“放”字上做文章,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監管部門和發審委只對發行申請文件和資訊披露內容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核,不判斷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改由投資者和市場自主判斷;發行節奏也更加市場化,新股需求旺盛則多發,需求冷清則少發或者不發。這一股票供給方式的改革,有助於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從根子上斬斷股市“炒小”、“炒新”、“炒差”的惡劣之風。
但“放”並不意味著可以不管了,更不是“垃圾股”可以隨便發了,而是要實現監管轉型,把更大精力放到加強監管上來。特別是當下,我國股市正在走向註冊制,很多配套制度尚不完善,監管部門更應負起維護市場公平、監管資訊披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職責來。要認識到,我國資本市場集中了數量眾多的中小投資者,相對於上市公司和大機構天然處於弱勢地位,因此在決定重大事宜時,監管部門要切實考慮中小投資者利益,把塑造公平競爭環境放在突出位置,不能僅憑一句“買者自負”就一放了之。從許多國家或地區實踐情況看,投資者保護越好,市場創新越多,市場運作效率越高,股票市場也越發達。相反,忽視投資者保護,將會使股市成為脫韁野馬,最終影響市場信心和誠信根基,降低整個市場的效率。
“放”和“管”是車之兩輪,只有同時轉起來,車子才跑得穩、跑得快,IPO改革才能順利推進。市場化改革越往深處去,越要重視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係。其實,這不僅適用於股票發行改革,對其他經濟領域改革也同樣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當前經濟活動中,政府“越位”、“錯位”與“缺位”同時並存。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就需抓住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這個核心,同時做好“放”和“管”的文章,既遵循市場機制,解決政府干預過多、市場體系不完善的問題,也要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解決政府“缺位”、市場失靈的問題,二者並行,不可或缺。
(本文執筆:馬志剛)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