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德雄
廣州市財政局局長袁錦霞在第十四屆市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做了《關於2012年度市本級財政支出績效情況的報告》。據悉,從2014年開始,廣州市的各個政府部門向市財政局申請財政預算項目時,不僅要對項目和金額進行説明,還必須同時提交績效目標。
所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按我這個外行的理解,就是看錢有沒有花出去、有沒有花在實處、有沒有花出效果。錢有沒有花出去、有沒有花在實處,主要依據應該是當初的預算:預算是多少就是多少,預算説花在什麼地方就花在什麼地方。如果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效果應該是水到渠成的,否則就是預算本身有問題。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必要性不必多言。不過,有一個問題值得重視,那就是這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本身的績效如何衡量?也就是説怎麼才知道你的評價是客觀、科學、符合實情的呢?廣州這次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力度不可謂不大,覆蓋面有多廣卻不得而知:112個部門的122個項目到底有沒有全覆蓋?為什麼只對市林業和園林局、市體育局2個部門開展部門支出績效評價?為什麼只對市人大重點審議的5類資金(6個項目)組織開展第三方評價?這些都是讓人有些不解的。當然,跟其他地方一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也算是個新生事物,“諸事草創”,慢慢探索再全面推行,也是可以理解的。
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套用一個文學名篇的標題———評價以後怎麼辦?在日前的人大常委會上,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工委主任歐陽知説接下來將重點加強項目資金的管理,“對於整改不徹底的部門,明年起將要求一把手列席常委會,現場接受人大代表的集中開炮。”給人的感覺,如果績效評價不過關或難看,也就是到人大來被代表們炮轟一下而已———這會不會太輕微了點?
比如這次會議披露的廣州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項目(“校安工程”),2012年項目結束,卻還有超過5億元資金在“睡覺”!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還有應該花5億元的錢去修繕的中小學校舍沒有修繕、還處於不安全的狀態!如果真的不幸發生了校舍垮塌、學生傷亡,難道也只是來人大接受一下人大代表的“集中開炮”?這顯然是不夠的———儘管較之過去人大的介入的確是更深、更嚴了。
客觀公允地講,政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展現了社會的整體進步。但另一方面,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面深且廣,專業性強,必須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規、科學統一的指標體系以及持之以恒的體制機制,如此方可持續久遠。惟願廣州在這方面做些積極探索,如此方不負廣州一向勇立潮頭、敢為人先的美名。
(作者係廣州市人大代表)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