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可以不必公佈卡馬喬合同的全部細節,但凡是涉及足協的開支,就不能以商業秘密為由,搪塞公眾。
中國足協解聘卡馬喬,不是隨便開除一個臨時工,要付出高額的“違約金”。
這兩天,有媒體報道,作為分手的代價,萬達集團仍然為卡馬喬支付明年年底到期的合同內年薪約645萬歐元(超過5000萬人民幣),而這筆年薪産生的稅費約2500萬人民幣由足管中心支付,合計賠付總額達7650萬元。
這一消息未確定真假。隨後,有足協人士接受媒體採訪稱,卡馬喬並沒有為難足協,足協肯定不會賠那麼多。
但是,究竟足協要賠付多少,仍然是個謎。然而,從媒體報道可以看出,對公眾而言,不只是賠付給卡馬喬的違約金,從卡馬喬一來中國任教的薪資都是一筆糊塗賬。因為足協某些官員的決策失誤,納稅人為卡馬喬花了多少冤枉錢,民眾也不知情。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當初和卡馬喬簽訂工作合同前,足協的領導甚至不知道要為卡馬喬繳多少稅,“不知道為什麼領導以為給他們繳15%的稅就行了,這筆錢領導覺得還可以勉強承擔,而實際上,這個稅率接近45%。”
報道稱,即便是按照15%計算,以卡馬喬團隊稅後450萬歐元的年薪標準推算,足管中心每年也要為其繳納千萬元人民幣的稅款,而按照45%計算,這份3年期合同,迫使足管中心要為幾乎一事無成的教練團隊繳納近億元人民幣稅款。
這樣的資訊令人感到荒唐,不可思議。然而,中國足協又不站出來證偽。無論是卡馬喬的工資合同以及違約金的賠償談判,有關方面均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向公眾透露詳情。
按照足球界的一般規律,保守商業秘密是應該的。但是,如果中國足協是一個純粹的市場化運作的行業協會,不花納稅人的一分錢,那麼,其愛支付給卡馬喬多少錢,為他繳多少稅,公眾或許都無權問責,那是董事會或理事會的事情。但問題是,中國足協恰恰不是這樣的機構。足協的領導有行政級別,足協的開支要靠財政撥款。
因此,其有義務,也有責任,向公眾公開其每一筆花銷。從其“三公”經費支出,到給卡馬喬及其團隊繳稅,這些賬目均應該讓公眾看得一清二楚。讓大家看看,按照這份合同,足協為卡馬喬及其團隊,繳了多少稅款。這些錢花得值不值,花得冤枉不冤枉。
足協可以不必公佈這份合同的全部細節,但凡是涉及足協的開支,就不能以商業秘密為由,搪塞公眾。
在公眾看來,一個公共機構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公開有關資訊,那就存在暗箱操作、乃至腐敗的可能。眾所週知,這一手法在中國足球界也是大行其道的“潛規則”,經常有令人看不懂的球員、主教練合同。
而且,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向公眾公開資訊,讓公民監督難以真正發揮效力,有為相關官員推卸責任、逃避問責之嫌。公眾若不知情,實際上也不可能有真正令人信服的問責。
中國足協在卡馬喬身上花了多少錢,不能是筆“糊塗賬”,應該儘快向公眾説清楚。如果行政瀆職,有的官員確有經濟責任問題,就是寫一萬封道歉信,也沒用。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