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車燃料消耗第三階段限值管理逼迫車企加快節能車型的投放。記者日前從工信部獲悉,根據新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汽車行業將建立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標值的全新評價體系,5月1日起正式推行《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辦法》,覆蓋所有國産車和進口車企業。業界分析,新的核算辦法將加快進口車和國産車的排量下移。
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是按照汽車企業所有乘用車産品的車型燃料消耗量和對應的産量或進口量來設定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標值。工信部每年6月1日前將發佈上一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情況報告”,並研究建立基於汽車燃料消耗量水準的獎懲制度,包括對不達標企業的懲罰及管理措施。
《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是我國控制汽車燃料消耗量的第一項強制性國家標準。2005年7月1日,新開發車型開始實施第一階段限值要求,對3.5噸以下的輕型載客車輛分重量等級設定必須達到的“百公里燃料消耗量”標準,如果不達標將不準生産、銷售。該標準施行後,2006年與2002年相比,新車的全國平均燃料消耗量從2002年的9.11升/100公里,下降為8.06升/100公里,乘用車整體油耗平均下降了11.5%。
2008年1月1日,乘用車燃料消耗第二階段限值開始執行,在第一階段的基礎上油耗標準再降低約10%,但總體上僅與2002年世界各國轎車的平均油耗水準基本相當,落後於現世界平均水準。
與前兩個階段限值標準不同的是,第三階段標準不再以單一車型為評價對象,而是將汽車企業作為整體進行評價。與第二階段油耗標準相比,我國第三階段要求乘用車油耗再下降約20%,即2015年達到6.9升/100公里的平均水準,將基本接近發達國家的汽車排放水準。
引人關注的是,車企平均油耗管理首次將進口車商納入,這將避免中國成為進口大排量汽車的傾銷市場。
對國産車企而言,降低平均油耗的主要途徑一是技術提升,採用高效內燃機、高效變速器、輕量化技術等;二是對産品結構進行調整,提高小排量乘用車的生産比重。業內人士呼籲,面對SUV車型銷量持續飆升的現狀,有必要對節能環保的小排量汽車實施更優惠的鼓勵購買政策。
目前,我國汽車保有總量已超過一億輛,汽車用汽柴油消費佔全國汽柴油消費的比例已經達到了55%左右,每年新增石油消費量的70%以上被新增汽車所消耗。業內人士認為,對車企平均油耗的管控將緩解汽車産業帶來的能源短缺問題。(記者 涂露芳)
[責任編輯: 郭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