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和發展改革委日前發佈通告,對行動通訊轉售企業在試點期間經營的移動本地、長途、漫遊通話、短信、彩信和數據等轉售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對轉售企業取消網內網外差別定價限制。
通告稱,獲得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批文的企業可以從基礎電信企業購買行動通訊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並銷售給用戶。為扶持轉售企業發展,鼓勵市場競爭,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轉售企業在試點期間經營的轉售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轉售企業要做好電信資費備案及網上公示等工作。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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