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食藥監總局網站消息,食藥監總局近日發佈《關於全面加強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到2020年,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制修訂任務基本完成。
——完善食品藥品監管立法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食品藥品監管立法程式;積極開展食品藥品立法前評估,建立健全重大立法項目論證和公開徵求意見制度,探索委託第三方起草規章草案;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立法後評價,研究分析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做好修訂相關工作;堅持立改廢釋並舉,2018年年底前,完成修改、廢止與食品藥品産業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不相適應的規章,保障立法與改革決策相統一、相銜接,做到改革于法有據,改革依法推進。
——加快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法進度。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力爭2016年年底前修訂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積極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修訂,力爭2016年年底前將修訂草案報送國務院審議。到2020年,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制修訂任務基本完成。
——加快完善懲治食品藥品犯罪的司法解釋。積極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力爭2016年年底前出臺有關嚴懲藥品臨床數據造假犯罪的司法解釋,2017年年底前完成對《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修訂工作,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的打擊力度。
——積極推動地方食品藥品監管立法。鼓勵和支援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參與制修訂有關食品藥品監管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指導推動地方加快完成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和小餐飲等地方食品安全立法任務。
——加強食品藥品監管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建立健全食品藥品監管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式,落實規範性文件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的要求。
加強備案審查能力建設,加大備案審查力度,將所有的規範性文件納入審查範圍,做到有件必查,有錯必糾。規範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不得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規範性文件,應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式予以公佈。未經公佈的,不得作為監管執法的依據。
——加快食品藥品監管規範性文件清理。根據食品藥品安全形勢發展的需要,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制修訂情況,及時清理有關規範性文件。實行食品藥品監管規範性文件目錄和文本動態化管理,要根據規章、規範性文件立改廢情況及時對目錄和文本作出調整並向社會公佈。
認真落實食品藥品監管規範性文件清理計劃。2016年年底前,完成2013年至2015年食品藥品監管規範性文件清理任務,2018年年底前,完成2013年以前的規範性文件的清理任務,清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
——提高食品藥品監管立法公眾參與度。積極拓展社會各方有序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立法的途徑和方式。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