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臺灣將修“食安法”罰金最高至2億
據新華社電 “餿水油”事件震撼臺灣,臺灣行政機構負責人江宜樺17日宣佈8項強化食品安全的措施,包括將修法加重相關刑罰,把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規定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8000萬元(新台幣,下同)以下罰金;“黑心廠商”行為致人死亡者可能被判無期徒刑,罰款將提高10倍至2億元(約合4075萬元人民幣)。
此次事件是由屏東縣一位老農主動蒐集證據並檢舉而被查處。江宜樺表示,臺灣當局將協調各縣市政府提高檢舉獎金額度,由現行罰金的10%提高到20%以上。對成功檢舉案件者,將優先發給檢舉人最高達200萬元的獎金。(記者 陳鍵興 韓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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