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獲悉:我國將以最嚴格的監管依法落實食品生産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食品安全授權、食品安全可追溯以及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制度。
據了解,目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呈現出食品生産經營主體數量很多、食品類別很雜、食品需求量很大、食品安全隱患不易發現的特點,而食品安全監管力量和技術資源與之不相適應。同時,食品行業的信用體系、誠信體系尚不健全,食品生産經營主體良莠不齊,誠信缺失、責任缺失、故意違法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
食藥監總局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抓住治本之策,採取最嚴格的監管措施依法落實食品生産經營者的主體責任:
一是試點建立食品安全授權制度,推動食品生産經營者落實首負責任。建立食品安全授權制度的核心就是要求企業法人負責或者法人書面授權設立品質安全負責人,對産品配方、原輔料入廠、生産過程式控制制、産品出廠檢驗和放行等實行“全過程”簽字負責。同時,制定和完善食品經營主體責任制度,推動經營者建立自身食品安全制度規範,促使食品生産經營者加強品質自管自控。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督促食品生産經營者構建品質安全管理體系。要求食品生産企業全面實行原輔料採購使用、生産過程式控制制、産品檢驗、出廠銷售等“全過程”記錄製度。同時,以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製度為重點,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督促食品經營者把好食品的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
三是建立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制度,落實食品生産經營者的法定責任。我國將大力支援行業制訂行規行約,引導行業加強自律,及時反映食品生産經營者和消費者訴求,促進行業規範發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監督、協調和引導作用。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