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恒順醋業五年三次整改信披違規屢教不改
除了信披問題頻頻曝光外,公司財務部門也是問題頻出
早有證監會相關人士向媒體表示,部分上市公司在自查工作中存在搜尋問題不深入、不深刻的問題,對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避重就輕、避實就虛,公司治理概述連篇累牘,問題卻一筆帶過。
針對這種現象,證監會有關部門已要求各證監局和交易所加強對上市公司自查報告及整改計劃的審查,督促上市公司認真、深入搜尋本公司治理結構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真實、客觀的反映問題。不過,在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督下,仍有上市公司屢教不改,頻頻犯錯。
昨日晚間,據恒順醋業公佈的“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採取監管措施或處罰及整改情況的公告”顯示,公司在近五年內有三次被相關監管部門通報批評,而公司也因此前後進行了三次整改。
預虧公告延遲發佈
2009年7月3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曾出具《關於給予江蘇恒順醋業股份有限公司通報批評的決定》,其內容顯示,“經查明,公司未在2008年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業績虧損預告,直至2009年3月21日才發佈2008年預虧公告,稱根據公司財務部門測算與會計師事務所預審,預計公司2008年公司實現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923.58萬元。鋻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給予江蘇恒順醋業股份有限公司通報批評的決定”。
對此,恒順醋業在整改過程中對“財務負責人進行了通報批評”,同時,公司還採取多項措施“提高管理層、子公司及財務人員的規範運作意識”。公司董事會要求定期召開公司管理層、各子公司主要領導及外派財務人員參加的經營管理分析及規範運作情況彙報會。
此外,恒順醋業還表示,公司利用年報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由會計師事務所組織管理層、子公司和外派財務人員進行規範教育,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的糾正,提高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特別是財務人員的規範運作意識。
在恒順醋業信誓旦旦的表示要整頓公司財務部門的同時,公司還表示要“努力提高資訊披露品質,認真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對於上述信披違規,恒順醋業還做出保證稱,“公司董事會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格式指引的要求和公司《資訊披露事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做好相關資訊披露工作,加強公司資訊披露責任意識,確保公司資訊披露的準確、及時、真實、完整”。
信披違規“整而不改”
然而,頗具戲劇性的是,在恒順醋業義正詞嚴的保證之後,公司卻再次被查出有信披違規問題。
2013年4月2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以下簡稱“江蘇證監局”)出具了《關於對江蘇恒順醋業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3]10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據了解,江蘇證監局曾于2012年10月份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中發現公司存在問題。
據《警示函》顯示,2011年年底,恒順醋業與鎮江晨曦房産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晨曦房産”)和江蘇傑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順傑源”)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晨曦房産和恒順傑源分別應付公司13909.76萬元和932.03萬元。同時,公司控股股東江蘇恒順集團有限公司與鎮江恒順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後,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現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公告顯示,公司與上述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的公司存在關聯關係。
對於上述信披違規,恒順醋業表示,公司已加強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章程》等規定中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相關規定的學習。同時,恒順醋業還表示,“公司對本次違規行為涉及的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整改追回500萬元
恒順醋業除了信披問題頻頻曝光外,公司的財務部門也是問題頻出。
繼2009年財務部門因遲報預虧公告而被整改後,再次於2012年3月27日被江蘇證監局出具了《江蘇證監局關於對江蘇恒順醋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意見函》(以下簡稱:《意見函》)。
據《意見函》顯示,“2010年12月24日,恒順醋業董事會通過《公司轉讓南徐路五里村的國有工業出讓土地使用權及部分地上建築物》的議案,並經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公司將鎮江南徐路4786.7平方米的國有工業土地使用權及43240.72平方米房屋以5900萬元轉讓給鎮江市國有資産投資經營公司。根據《資産處置協議》,5900萬元轉讓款須于2011年6月底前全部付清。截至2011年10月26日,前述公司尚欠恒順醋業1000萬元。請公司對前述事項進行認真自查並就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此後,恒順醋業經進一步協商並於2011年9月與鎮江市國有資産投資經營公司簽訂了補充協議,協議規定資産處置價款由5900萬元增加至6400萬元。雖然公司並未追回1000萬元,但可喜的是,整改後的公司多出500萬元的進項也顯示了整改的效果。
[責任編輯: 林天泉]